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何光中等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

日期:2022-10-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何光中等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

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何光中等四人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拟接受何光中、王永高、李凯、汪存锋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现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