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讨论稿)》的说明

日期:2022-10-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

工作要点(讨论稿)》的说明

——2022年2月24日在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就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讨论稿)的主要内容作如下说明。

要点讨论稿是根据市委常委会审议批准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22年度工作要点起草的,主要内容来源于五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二是紧扣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三是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及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四是对接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五是汇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的年度工作安排。要点讨论稿由总体要求和6个方面重点工作组成,共24条。

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加快建设鄂中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荆州实践,更好地将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市“冲刺3000亿”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一部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共有三点,分别是:第1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引人大工作。第2点,坚决贯彻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适时提请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及时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第3点,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

第二部分,扎实做好立法和法规实施工作。共有四点,分别是:第4点,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第5点,加快重点领域立法。第6点,坚持立法与地方性法规实施并重。第7点,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今年,拟制定完成《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启动《荆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暂名)》立法工作,开展养犬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等立法项目调研和论证,紧扣“五区五中心”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2023年立法计划。

第三部分,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共有六点,分别是:第8点,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第9点,聚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监督。第10点,聚焦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监督。第11点,聚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监督。第12点,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开展监督。第13点,聚焦计划预算执行和国有资产管理开展监督。监督工作始终坚持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重要工作安排,紧贴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紧扣全面打响“四大会战”、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鄂中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需求,全年拟安排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环境保护法等2项执法检查,拟听取和审议关于稳就业、促发展,关于中心城区幼儿园、中小学规划建设等19项工作报告。 

第四部分,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共有两点,分别是第14、15点,主要内容包括,紧扣全市工作大局和重大民生关切,适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认真做好选举任免工作。配合做好荆州市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部分,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共有四点,分别是:第16点,丰富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联系的内容和形式。第17点,做好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工作。第18点,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第19点,深化县乡两级代表票决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新任代表履职培训,持续推进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室)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代表行动”,坚持和完善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会制度,组建市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制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程,完善建议办理工作“两次评价”、“满意度测评”等考评机制。

第六部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共有五点,即第20—24点,包括加强政治建设,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加强研究和宣传工作,加强人大工作上下协同,努力打造让党委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起草专班还结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年度工作安排,将要点讨论稿所列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形成了年度立法计划和监督计划,请予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