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批准任命卜开知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22-10-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批准任命卜开知等同志职务的
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现提请批准任命:
卜开知同志为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继权同志为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 菁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谭春霖同志为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道山同志为公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毛传杰同志为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谢 波同志为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 野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请予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余书金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