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批准任命卜开知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22-10-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批准任命卜开知等同志职务的

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现提请批准任命:

卜开知同志为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继权同志为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  菁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谭春霖同志为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道山同志为公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毛传杰同志为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谢  波同志为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  野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请予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余书金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