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易贤准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22-10-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任免易贤准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现提请任命:

易贤准、朱斌、张士红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邓彦同志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萌、余菁、黄爱兵、宋晓莉同志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余书金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