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易贤准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22-10-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任免易贤准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现提请任命:
易贤准、朱斌、张士红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邓彦同志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萌、余菁、黄爱兵、宋晓莉同志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余书金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