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12-0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4月27日在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秦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常委会的领导下,会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深入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有件必备”

1、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了1件地方性法规即《荆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条例》。

2、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情况。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共报备《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中心城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等12件规范性文件。

3、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情况。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共报备3件规范性文件。其中,松滋市人大常委会报备2件,沙市区人大常委会报备1件,其他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二、扎实推进“有备必审”

1、坚决落实“有备必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报送备案的1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登记,提出办理建议,按照职责分工分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工)委室提出审查意见。在与专委会的联合审查过程中,发现1件,即《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的通告》存在明显不适当问题,经沟通协商,由市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研究修改,报送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后重新报送备案。其他规范性文件未发现存在合法性或明显不适当的情形。

2、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强化制度供给,加快疫后重振,根据常委会安排,2021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开展了全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2021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后,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有关工作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9月及时组织开展了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三、积极开展“有错必纠”

2021年3月底,有市民就原市工商局制定的《关于印发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的通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审查建议。法工委联合有关专委会、市司法局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审查建议协调会,开展联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会后,市市场监管局经过深入调研,对该目录进行了重新编录,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已经向社会公告,解决了其中不合理的问题。该审查案例在入选全省十大案例后报送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作为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件典型案例予以宣传。

四、着力加强制度能力建设

1、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体系。2021年2月,《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修订实施。为贯彻该条例,常委会将修订《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作为市委改革项目,及时修订并公布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也进一步推动了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之间的相互联动与协作配合。

2、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建设。为全面贯彻修订后的省备案审查工作条例,2021年4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举办了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专题培训班,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对市人大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市政府及其部门、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辅导,进一步提升了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3、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年度工作报告制度。2021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法工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已连续多年列入了每年的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并按要求落实了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到今年底前,市县两级将实现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全覆盖。目前,我市8个县市区中,7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已经落实了这项工作,还有1个市将于5月底前完成。

五、2022年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市备案审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备案审查工作发展不平衡、部门协调不够、审查队伍建设不足等薄弱环节。2022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全省立法与备案审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全面落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全覆盖工作要求。

1、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方式。强化“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加强主动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加强联合审查,探索创新审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加大跟踪督促纠错力度。

2、进一步加强研究和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备案审查理论和实务研究,和长江大学法学院合作完成省人大研究课题《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研究》。加大对备案审查制度、工作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主动公开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社会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3、进一步加强衔接联动。加强与市政府及其部门、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强化与常委会各专(工)委室的协作配合,不断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审查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市政府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市政府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2件)

1、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中心城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2、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物业服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实施办法的通知

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意见

6、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

7、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荆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8、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长江流域保护等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9、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10、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的通告

11、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企业上市和挂牌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12、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荆州市农贸市场(菜市场)达标升级三年行动(2021—2023年)的指导意见

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

1、沙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2、松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推动旅游兴市的决定

3、松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