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22-12-0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年6月28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昌林,副主任邓应军、黄祥龙、周汉中、刘勇,秘书长汪刚等3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亚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刘兵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特别是《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年多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视察长江的殷殷嘱托和谆谆教诲,坚决扛牢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全力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持续全力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较好完成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非法码头整治、非法采砂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城乡垃圾治理等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扎实做好中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年度考核始终位列全省第一方阵,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工作综合评估居全省市州第一。

报告客观反映了近年来我市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安排。

会议同时认为,我市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存在洪湖水质不达标,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没有做到全覆盖,个别垃圾填埋场污染地下水,个别治理工程进展滞后,养殖尾水污染湖泊水质等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依法保护长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力度,列入普法重点内容,紧抓重点时间节点开展法律规定宣传解读,大力推动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做到家喻户晓。强化法律责任落实,把《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的问题,深化落实河湖长制,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长江保护协作机制,强化统筹推进、协同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增强法律约束力和震慑力。

二、进一步强化污染治理攻坚。巩固提升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成效,对中灏科技等所有涉及沿江一公里内的化工企业纳入关改搬转管理,按计划完成剩余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深入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及时公开整治进展情况,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黑臭水体治理,做好中心城区主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及管网缺陷修复工作,推进县(市、区)管网建设改造,强化城市港渠、湖塘等水体治理,实施好豉湖渠综合治理、护城河和湖泊湿地续建等工程项目。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升焚烧处理能力,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运行管理水平,推动沙市区长湖村、江陵县青山村等创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推进船舶升级改造,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加快岸电建设和推广使用。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持续做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大力推广健康养殖,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着力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三、进一步加强生态修复。坚定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突出抓紧修复、重在修复,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全面推进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深入实施长江沿线宜林荒地、荒滩绿化,着力优化森林结构;全面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扎实开展洪湖、长湖等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有序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做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强化水资源保障,严格执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取用水监督管理;加强生态调度,落实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管控目标要求。着力清除非法矮围,保障河湖水系畅通。做好长江十年禁渔禁捕工作。

四、进一步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严格落实排污、能源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能效管理,建立落后产能退出长效机制,深入落实“两高”项目联审制度,加快现有“两高”项目节能降碳改造,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推进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纺织服装、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传统产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引导和扶持电子信息、新型光电、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加强废旧锂电池等废旧物资资源化利用。强化建筑、交通节能增效,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鼓励可再生能源多产多销,推动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五、进一步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研究,实施台账式、清单式、销号式管理,强化检查督办,协调解决问题,加强沿江化工企业布局调整和化工园区整合、沿江垃圾填埋场整治、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提升、磷石膏综合治理、青吉工业园治理工程建设等工作,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专项行动,系统梳理分析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找准问题根源,瞄准关键环节,科学精准施策,做到全覆盖、零遗留、抓整改、重实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完善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强化环境违法行为惩戒力度,深化落实生态环保领域重点改革任务,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损害赔偿,守护好一江清水。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处理,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附件:有关具体工作清单

 

附件

有关具体工作清单

2022年10月底前:

1.完成青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2022年12月底前:

2.按计划加大力度完成年度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

3.全面完成中心城区主次干道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4.确保荆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异地扩建项目投产运行。

5.完成造林绿化9.82万亩,乡村绿化0.99万亩,退化林修复1万亩;圆满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复检。

6.制定印发《荆州市“十四五”节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