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邹应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提请:
任命:
邹应斌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管开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黎大海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亚胜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