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3-08-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2年8月29日在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荆州市审计局局长李翠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2021年,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助力区域经济稳步发展。利用产业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引导基金引资额8.81亿元,参股基金投资额9.24亿元,积聚资金要素赋能企业发展。实施技改贴息补助3.6亿元,兑现工业技改奖励1.8亿元。新增减税降费12.11亿元,减免国有经营性资产租金0.27亿元,兑现惠企政策资金?1.17亿元,助力企业减负前行。经济形势呈明显向好趋势,2021年地方财政总收入221.17亿元,比上年增长27.9%。规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3.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6.2%。

——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力有效,民生保障等政策落实落地。落实“疫情要防住 经济要稳住 发展要安全”要求,全市筹措3.2亿元支持疫情防控,其中市直财政安排0.88亿元用于中心城区疫情隔离点建设、患者救治、核酸检测等各项支出。将保民生作为“三保”首要任务,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财政用于民生支出占比达81.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统筹整合涉农涉水资金9.89亿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长江沿线及洪湖禁捕退捕全面落实。

——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审计整改成效明显。调整城区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坚持问据、问由、问源、问效,确保政府投资发挥最大效益;全面上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市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报告的审议意见,压实各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持续督办,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销号。2021年,市本级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1.69亿元,核减政府投资额1.03亿元,推动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47条。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市审计局共移送问题线索24起,主要是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弄虚作假骗取资金、失职失责造成损失,涉及0.67亿元、49人。

一、市直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直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1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27483万元、总支出1127483万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23071万元、总支出1023071万元,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28058万元、总支出28058万元,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772891万元、总支出703093万元,当年结余69798万元,滚存结余296644万元。

结果表明,2021年,财政预算编制逐步完善,管理逐步增强,核算逐步规范,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市直决算草案个别事项编报不够完整。主要是非税收入73742.39万元滞留在非税汇缴户,未及时缴库,导致决算收入不完整;决算报表中仅反映市直残保金收入215万元,区结算上解残保金1518万元未反映。

(二)预算编制不够精细。主要是应编入部门预算的23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财政代编,涉及金额3693.27万元;荆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独资及国有参股企业年初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1年度实际共上缴利润586.55万元、股利3310.48万元。

(三)财政资源统筹管理仍需加强。

1.部分收入征缴力度不够。主要是2021年未及时足额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利息和违约金,共计76035.49万元;物业管理小区的垃圾处理费等3个收费事项完全未征收,商业门店的垃圾处理费等5个收费事项未足额征收。

2.部分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资金沉淀,未发挥效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社保专户内结存资金15465.33万元未盘活;因未严格执行定期对账机制,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财务账面数与决算报表存在差异,涉及金额83497.17万元;2018年结转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等”年底余额18700.68万元,已连续结转4年,未纳入预算统筹等。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亟待完善。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不合理,未能突出支持产业发展。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注入资本金形式返还企业、调出到公共预算三个方面,可用于分配使用的资金仅为870万元,占支出12359.16万元的7%,整体预算不能体现支持企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国有企业发展要求,并且当年结余5616.74万元,占收入的31.24%,结余相对过大。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不严格。一是工作推进迟缓导致支出未执行。如预算安排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补助85万元,实际未执行。二是预算依据不充分,导致支出无法执行。如预算安排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移交补助73.52万元,实际清算仅支出0.13万元。三是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及经办机构工作推动不够,未及时协调解决22家国有破产改制企业养老保险欠费问题,2021年底由国库垫款预拨市养老保险管理局相关改制企业养老保险费3936万元。四是审核把关不严,多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5.77万元。市金盾押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基地安防监控项目实际投资94.23万元,市财政按预算金额110万元拨付金盾押运公司,多拨付15.77万元。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直15个部门及41家所属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和延伸调查。从审计情况看,2021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一级部门单位管理逐步规范,二、三级单位预算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3家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不规范,涉及资金825.15万元。如市文旅局“文物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编制内容不细化,涉及资金772.15万元。

(二)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有待加强。4家单位预算执行不严格、改变资金用途等186.26万元。5家单位10个项目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671.86万元。如市人防办“太师渊公园公共人防工程”项目支出预算146.75万元,当年实际执行18万元,项目执行率12.27%。有的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如市发改委“航运补贴专项”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未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涉及资金15586.89万元。

(三)财经政策执行不够严格。5家单位存在政府采购程序、合同签订、竣工验收不规范等问题,涉及资金679.7万元。如市司法局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合同金额506.83万元,2021年9月已全部投入使用并运行,至今未办理工程验收、项目结算及决算。4家单位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资金应缴未缴市财政、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等,涉及资金2170.11万元。如市住建局下属物业管理中心房改售房资金2137.86万元滞留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未上缴市财政。14家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存在报销票据不合规、手续不完备、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2666.56万元。如市档案馆支付档案馆改扩建项目工程款的部分票据不合规,涉及资金33.04万元。

(四)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不规范。3家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影响国有资产账面价值完整性,涉及资产409.17万元。如市房屋征收补偿与住房保障中心管理的金凤人才公寓家具家电380.31万元未入账。4家单位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资产出租未签订租赁合同、下属单位资产未及时清理移交等,涉及资金120.47万元、房产59处、设备48台。

三、经开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1年,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8196万元,总支出258196万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22195万元、总支出722195万元,收支平衡;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2021年,经开区有36个项目执行率低于40%,执行率为0的项目13个,金额285.5万元。如滩桥高中“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预算支出100万元,因项目未及时启动,导致资金当年未使用。

(二)财政收入征管不到位。主要是经开区联合乡街道办事处2021年利息收入、社区资产出租收入等210.68万元未上缴财政。

(三)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2021年,有22项、涉及5194.17万元的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对应的相关政策未落实到位。如安排用于西湖街道麻林村美丽家园项目建设的2021年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及三峡水库库区基金449万元,当年未使用。

(四)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力度不够。经开区联合街道办事处和滩桥镇政府部分专户结余结转资金4623.79万元,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

四、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统筹组织对全市困难群众救助、乡村振兴、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重点审计了市直、经开区、沙市区、荆州区、松滋市、公安县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涉及资金252372.42万元。主要问题:

1. 部分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189名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生活救助,161名困难群众少获医疗救助29.84万元,65名自负医疗费用较大的困难群众应享未享临时救助。二是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向159名收入财产超标人员发放救助58.62万元,发放49名已死亡等不符合条件人员救助5.21万元。

2. 救助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一是未及时足额安排拨付救助资金719.57万元。二是扩大支出范围,将救助资金用于残疾人生活补助、高龄津贴、肉食补贴等支出917.56万元。三是集中供养救助机构截留、挤占财政、民政部门拨付的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照料护理等费用258.66万元,有的用于工作人员工资、工作经费等支出。

(二)福利彩票公益金。对全市2021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资金14103.94万元。主要问题:

1. 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主要是洪湖市未将福彩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江陵县预算编制未细化到部门,涉及金额407万元。

2. 部分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使用不规范。一是洪湖市未及时分配福彩公益金1222万元,造成资金闲置;市本级及5个县市区财政部门未及时足额拨付福彩公益金1300.1万元。二是市本级及3个县市项目执行率低,结余较大,涉及金额1791.92万元。三是公安县违规统筹福彩公益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等625.07万元。

3. 制度建设不健全,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县市未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未开展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二是信息公开不足,4个县市区民政及残联部门未及时公开福彩公益金项目相关情况。三是项目管理不严格,有的项目合同变更依据不充分、违规转包项目等。

(三)体育彩票公益金。对全市2021年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资金9459.13万元。主要问题:

1. 资金分配不及时,使用不规范。6个县市区体育部门未及时分配体彩公益金2381.92万元;市直及松滋市体育部门将体彩公益金用于行政经费及其他支出等44.36万元。

2. 资金结存较大,效益未充分发挥。截至2021年底,全市体彩公益金结存6168.33万元,其中2087.04万元闲置一年以上。

3. 管理机制不健全,项目管理存在漏洞。一是监管机制不建全。市直及部分县市区财政和体育部门未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管制度,未能有效对资金进行跟踪、监督和绩效管理。二是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市直及部分县市体育部门在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以及拨付运动会、赛事活动经费时,未建设项目库,未制定实施方案、相关内控制度及绩效目标,未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三是资产管理存在漏洞。市文旅局将部分购置的体育器材露天存放,且未纳入财务管理,形成账外资产。

(四)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项资金。对市本级及公安县、洪湖市、监利市3个县市2019年至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金额1116万元。主要问题:

1. 增殖放流项目监管不力。一是市级对县市区增殖放流活动缺乏必要现场监管,未按要求落实层级监督制。二是各地对增殖放流活动重视不够,存在不同程度的监管不力,增殖放流工作公证交由中标单位申请,缺乏独立性。

2. 增殖放流项目绩效亟需加强。一是2个县市滞拨增殖放流专项资金90万元。二是放流后续管理欠缺。如在增殖放流活动开展后,未增强执法检查频率和监督管理力度,未在特定时间设立增殖放流临时保护区,也未建立放流效果评价体系,未开展项目跟踪调查与绩效评价考核工作等。

(五)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对监利、石首、松滋、公安、江陵5个县市近几年乡村振兴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发展等三个方面。主要问题:

1.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不高。一是项目规划统筹不科学,且道路建设占比过高,各县市区投资标准不一,难以保障农田增产最佳效果。二是项目实施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监管不严,有的项目违规转包分包,有的项目多付工程款,有的项目完成后存在明显质量问题。三是后期管护责任和措施未落实,存在重建设、轻管护问题,部分高标准农田设施和配套项目损毁、闲置。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突出。一是目标责任不明确,底数不清。部分县市“厕所革命”任务未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仅覆盖集镇和周边村庄,覆盖面过窄;部分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源没有进行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存有盲点等。二是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部分资金闲置。有的专项资金用作机关工作经费;有的提前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等。三是项目实施监管不严格,责任未压实。有的未按规定履行招标程序;有的违规转包分包工程;部分项目存在质量隐患。四是项目后期管护机制不健全,部分设施未达预期。

3.乡村产业发展项目效果不佳。一是部分县市未制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部分县市项目资金安排“撒胡椒面”,且收益低下。二是项目实施进展缓慢,资金使用存在风险。5个县市财政和建设单位账面结存资金12099万元,占全部抽查项目到位资金的15%;3个县市的部分经营主体虚报骗取套取各项产业资金245万元;6个乡镇对10个不在奖补范围和不符合奖补条件的村集体和经营主体奖补57.4万元。三是未建立产业发展项目运行管护和跟踪问效的制度措施,项目实施监管不严格,质效难以保证。

(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重点审计了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情况。截至2021年底,市住建局委托其下属市物业管理中心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余额135343.30万元。主要问题:

1.资金归集不到位,涉及金额12292.87万元。2018年1月至2021年12月,有15909户符合交存条件的业主应缴未缴维修资金12292.87万元,分别占符合交存条件户数和资金的34.05%和32.89%。

2.利息收入16880.38万元未按规定分摊到各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等分账户。

3.维修资金低息、活期存储,收益率偏低。截至2021年底,专户余额中一年期定期存款104069.71万元,活期存款31273.60万元,未持有国债,而近三年年均维修资金支出仅为967.27万元,投资结构单一,收益率偏低。

五、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21年,对市城发集团、经开区等主体实施的部分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主要问题:

(一)部分房屋征收政策不严谨。主要是经开区出台的房屋征迁补偿实施细则不严谨,如未明确征收期间迁入人口的时效期限,未明确征迁户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的时效性,对超实物补偿上限的货币补偿标准不一等,导致实施执行中存在漏洞。

(二)对土地收储评估报告质量把控不严。主要是市城发集团下属鑫盛公司对4家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质量把控不严,评估报告不同程度存在设备评估没有询价记录,设备询价渠道单一,设备询价未对应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和生产厂家,评估人员对重置成本及成新率的确定参考因素不全面,设备的成新率与实际状况明显不符等问题。

(三)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

1.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一是部分代建项目未签订代建协议,程序不完善。二是部分PPP项目财评预算工作滞后,未发挥投资预算控制作用。如荆江环境公司负责实施的水环境PPP项目完成工程费用约273163万元,其中已完成财政预算评审的工程费用15564.32万元,仅占已完成工程费用的5.7%。三是部分建设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

2.项目报建审批规定执行不严格。抽查经开区建管中心2018年至2020年期间实施的工程项目,发现存在未按规定建设程序报批、超批复范围和规模建设还迁安置房等问题。

3.项目过程管理不到位。主要是部分项目管理缺乏全程管控意识,投资控制不严格;个别项目施工阶段投资未实施动态管理,材料涨价未及时应对。

(四)项目投资绩效不佳。

1.部分项目未能达到预期功能及效益。如市城发集团所属城嘉环保公司2018年建成荆州市建筑固废临时处置厂,主要是对市区建筑垃圾进行处置及再生利用,短暂运营后因效益不佳停产。

2.项目结算审核不严,存在多计多结风险。审计涉及的37个项目均不同程度存在高套定额、虚置设备材料价格抬高结算单价,多报或重复申报工程量,扩大隐蔽工程及措施费用等结算不实的问题,涉及金额3.61亿元。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强收入管理,将各项应缴库收入及时缴库。完善国有资本利润及产权转让收入上缴管理办法,规范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行为。健全完善有利于财政资源统筹的体制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其他三本预算衔接,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增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及财政资源统筹力度,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工作效能。

(二)强化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保障国家政策及相关工作落实到位。聚焦困难群众、社会福利、体育事业、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领域工程和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督促部门和项目单位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将国家政策及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提升审计整改实效。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源头加强管理,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销号。同时,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整改措施,防止屡审屡犯。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