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古城小样板和城市新客厅规划(送审稿)编制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23-08-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古城小样板和

城市新客厅规划(送审稿)编制情况的

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年8月29日至30日,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昌林,副主任邓应军、罗中平、黄祥龙、周汉中、姚锡发、刘勇,秘书长汪刚等3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亚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书金,市监察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镇所作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古城小样板和城市新客厅规划(送审稿)编制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在市委的领导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聚焦“五区五中心”建设,以发展的眼光、系统的思维、科学的方法,按照定位准确、原则明确、重点突出的工作思路,编制了荆州古城小样板和城市新客厅片区规划。荆州古城小样板规划(送审稿)结合文旅融合、旧城改造、古城疏散,着眼于打造融合古城片区内与外、新与旧、古与今的样板区域;城市新客厅规划(送审稿)结合城市功能完善、城市格局优化、城市品质升级,着眼于打造集金融服务、总部办公、消费服务、文化体验、多元居住、生态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城市中心区。规划实施后将有利于优化荆州中心城区的空间格局,有利于推进荆州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有利于提高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为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会议同时认为,古城小样板和城市新客厅规划(送审稿)符合荆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和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与正在编制的荆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符合荆州实际。

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注重问题导向。要认识到古城人居环境品质不高、文旅主业欠缺、古城可持续保护更新模式不清晰、古城历史文化价值没有充分彰显等突出问题,落实国家、省有关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荆州古城保护条例》及相关保护规划,抓好古城小样板项目规划建设,实现古城在保护与发展中焕发生机。要认清当前中心城区片区发展割裂、核心不凸显、生态价值和城市发展融合不够、传统和创新融合不够等实际情况,推进城市新客厅片区规划,努力打造高水平的城市未来主中心。

二、做到三个坚持。要坚持人民性,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提升城市品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坚持发展性,集约利用各项资源,发展壮大金融、文旅、商贸、会展等产业,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以及经济发展新模式新业态等城市功能;要坚持特色性,依托城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系统整合历史、文化、自然、生态、人文、产业等资源要素,更好地传承历史文脉、彰显荆楚特色,重塑城市核心竞争力。

三、科学定位目标和功能。要遵守国家城市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荆州城市发展总体框架要求,统筹谋划,科学定位片区的发展目标和相关功能,继续做好片区规划的深化和完善,组织编制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依托现有基础与优势,确保定位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结合古城整体发展,努力打造人民生活幸福、楚文化展示、文旅融合发展、古城复兴的古城小样板;建设城市创新高地、活力腹地、文明代表、品质标识、未来主中心的新客厅。

四、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要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专家学者、群众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规划。要深入开展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规划、支持规划、监督规划实施。要把规划编制过程变成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快提升城市“颜值”和“气质”的生动实践过程,使规划更好体现人民的意愿,更具科学性。

五、加强实施监督。市人民政府要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措施和监督机制;要统筹研究融资、财政税收、土地征迁、规划审批、项目报建、各类文化遗产管控细则等专项政策,完善各类政策配套;要完善重点项目联合办公、专题协调和现场协调制度,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久久为功,推进项目实施;要坚持规划信息公开制度和公示制度,强化规划刚性约束,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要切实发挥好两个片区在着力打造城市新引擎、新样板、新名片的窗口引领作用,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