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8-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暨营造法治化

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

——2022年8月29日在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亚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上半年工作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请予审议。

关于2022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工作主线,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力服务保障荆州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上半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9188件,审结21950件,结案率75.2%,同比提高2.97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四。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626件,审结2821件,结案率77.8%,同比提高3.98个百分点。

一、聚焦平安稳定,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

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严重暴力、涉枪涉爆、多发性侵财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031件。认真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件32人。深入推进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2件。全面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防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电信诈骗、金融诈骗、跨境赌博等案件16件56人,涉电信诈骗关联犯罪案件183件。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9件。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对3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件,决定赔偿240万元。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31件。深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反馈和通报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8%。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接待答复群众来信来访610人次,实质化解信访案件41件。

二、突出权益保障,用情用力为民司法

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46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盼。准确把握民法典精神,审结民事案件13510件。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认真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全市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家庭教育令11份,助力平安家庭建设。市中院荣获“全国家庭工作先进集体”。推进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记录封存“全覆盖”,32名干警受聘担任27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出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探索“法院+工会+N”1工作模式,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21件,为职工和企业维护合法经济权益200余万元。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深度融合,实现跨域立案100%全覆盖,调解、送达100%全流程在线。开展执行专项行动,集中发放涉民生执行案款4784万元。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和湿地保护法,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9件,守护绿色低碳生活环境。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件。沙市区法院审结全省首批、全市首例由行政机关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增殖放流鱼苗620万尾。

三、紧盯质量效率,深化审判监督管理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每周研判审判执行工作情况,通报审判绩效24次,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数占结案数75%以上。深耕审判管理“1234”工程2,全市法院结案率连续15周排名全省法院前三,一审服判息诉率88.74%,排名全省法院第一,3个案例入选全省法院典型案例,8个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审判管理工作经验在全省推介。健全完善发改指分析研判闭环制约机制,组织审判业务专题研讨会3次,推进裁判尺度统一。邀请检察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参与评查被“发改指”3、抗诉等案件615件、裁判文书242份,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完善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庭审网络直播1088次,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98.43%。

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开展“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汇报人民法庭建设情况,争取土地62.9亩、资金1035万元。坚持“一庭一策”“一庭一品”,优化调整乡村法庭35个,7个城区法庭转型专业法庭,设立巡回审判点75个、法官工作室9个。服务基层社会治理,通过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等方式,妥善处理涉“三农”领域纠纷。松滋法院刘家场法庭助力乡村振兴案例被省法院推荐至最高法院。强化法庭队伍建设,按照“一审一助一书一安保”4标准配齐法庭人员。落实“入额必到法庭、提职必到法庭”要求,从人民法庭选拔3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基层法院班子成员。23名新提拔干部到人民法庭任庭长或副庭长,“80后”“90后”庭长占人民法庭庭长比例近50%。

五、全面从严治警,锻造过硬政法铁军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配合市委政法委督察、巡查工作。对标对表省法院拉练检查反馈问题,动真碰硬整改薄弱环节,拉练整改工作经验在全省进行交流发言。开展“队伍建设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干部年轻化,全市法院86名40岁以下干警走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岗位。其中,中院选拔26名“80后”担任中层正副职,开展轮岗交流55人次。推进“书香法院”建设,深化院校合作,与长江大学联合培养高素质人才。以李云、沈维琼等案件为镜鉴,开展“以案促改、明纪知畏”专题廉政教育活动,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大轮岗,纵深推进“清廉法院”建设。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形成从严管理工作合力。上半年,全市法院运用“四种形态”处分处理干警20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95人次,第二种形态3人次,第三种形态4人次,第四种形态1人次。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参加会议、旁听庭审,认真办理建议、提案7件。成立全市法院首届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10名专家教授,对法院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指导。在全省法院率先制定《关于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及协作配合若干工作机制的指引》,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发布工作信息1717篇。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围绕群众和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组合拳,为荆州打造营商环境“金字招牌”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突出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责任

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发力推进。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列为“一把手”工程持续推进,市中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明确营商环境“135”工作模式5,对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月调度、季督办、年评价。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和短板弱项,出台涉营商环境文件34个,不断拓展工作深度和广度。

健全工作机制,当好司法“店小二”。推进“双优化”专项治理,开展服务企业大宣传大走访,市中院12个业务部门走访重点企业176次,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举办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4场,公布“红黑榜”6案例37个,发布行政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2个,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广泛开展工作调研,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市中院开发区法庭服务功能区调研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公安法院涉企案件报告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

增强跨域联动,完善监督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与市直部门联合制定11个工作指引。畅通与市双优办、营商办的双向交流渠道,出台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工作办法,形成“收集—研判—办理—反馈”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让诉求更便捷。完善人民法院与工商联常态化、规范化沟通机制,聘请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律师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架起法企对接“连心桥”。

二、深化“一站式”建设,打造涉企诉讼“直通车”

整合资源,打造诉讼服务“新高地”。坚持“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六位一体工作思路,广泛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云上法庭等服务,完善诉讼费缴退“码上办”机制7,切实降低诉讼成本。公安法院“胜诉即退费”改革成果被省法院推介。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绿色通道”8受理案件36891件,其中网上立案、跨域立案15354件,网络缴费22876件,电子送达11.98万次,电子送达率75.29%,基本实现诉讼服务“零跑腿”。市中院诉讼服务质效稳居全省前三,松滋、石首、江陵、荆州区等法院居全省第一方阵。

深化改革,打造社会治理“新模式”。以市矛盾调处中心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载体,大力推进“分调裁审”改革9,全面激活“一平台一中心”的源头预防化解纠纷效能。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组建速裁团队11个,审理民商事案件18966件,平均审限28.26天。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93个行业性调解组织、315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参与调解,调解案件12724件,调解成功率71.57%。

三、认真履行审判职能,营造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

紧盯审判质效,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坚持把涉企长期未结案件作为审判管理监管重点,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坚决防止因审理时间过长“拖瘦”“拖垮”企业。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保持在98%以上,审结涉企案件10626件,三年以上未结案件全部清零。注重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和指导作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实现和发展。全市法院13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年度案例,2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备选指导案例,5个案例入选全省、全国法检系统典型案例。

加强执行工作,着力营造预期稳定的信用环境。全面开展“规范执行提质增效”专项活动,优化财产查控处置流程,打造财产查控处置2.0版,从启动执行案件所涉财产的查控到完成财产拍卖移交,最少可缩短45天。出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持重点企业发展的措施》,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探索“1+1+1”执行团队和“指挥中心+执行团队”双运转模式,实行执行案件专人查控、集中送达、专班处置、协作执行,推进事务工作集约化、工作流程规范化,执行“3+1”核心指标长期保持在全省前列。精准适用失信惩戒和限制高消费措施,创新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案件、集中区域“四集中”工作法,执结涉企案件9278件,执行到位金额15.16亿元,全市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98.5%,排名全省第三。全面应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推行执行案款提存公证机制,发放执行案款3295笔7.38亿元,从根本上解决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着力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和重点领域、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10件。市中院荣获“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集体”。创新“法院+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机制,诉前调解知识产权纠纷112件,调解成功率58.9%。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专门化、集中化改革,荆州区、石首法院被确定为全省首批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宣传,连年在“知识产权日”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激发社会对保护知识产权的关心支持。

深化破产审判改革,着力营造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开展清理破产积案专项行动,完善“有保有破”与“执转破”差异化处置方案,对2年以上未结案件做到应清尽清、应结尽结。运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荆州地区首例线上债权人会议,推进破产审理公开高效。深化府院联动机制,设立破产基金500万元,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解决企业财产处置、信用修复、税收减免等问题。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组织实务培训300余人次,不断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2021年以来,审结破产案件46件,适用执转破程序3件,消化债务、盘活资金6.88亿元,安置职工9172人,释放土地55.5万平方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特别是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的成绩,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结果,市人大常委会及各位组成人员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关心、监督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特别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法院和少数干警的办案水平、办案效果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案件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切实解决执行难有待进一步深化,少数执行案件存在行为不规范、周期过长、效果不佳等问题。四是宣传氛围有待进一步浓厚,部分市场主体对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果感受不深,满意度不高。五是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违纪违法,损害司法公信。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坚决扛起职责使命,以更大力度、更有效举措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推进思想破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树牢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为推动荆州营商环境挺进全省“第一方阵”贡献司法力量。

二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开展“全面提升审判执行效率”专项活动,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推进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切实降低市场主体诉讼成本。

三是进一步加强破产办理。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推动解决破产推进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控,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和简易程序改革,提高破产案件质效。完善管理人管理举措,提升破产管理人专业化能力。

四是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打好“双优化”攻坚战、持久战,坚决防止因不当司法活动损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

五是进一步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开展评价座谈,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注重总结工作亮点,运用新媒体矩阵讲好法院故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全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为荆州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相关用语说明


1.法院+工会+N:在“法院+工会”之外,整合人社、仲裁、劳动监察、综治等多部门资源,通过发挥不同纠纷解决方式和相应主体优势,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为职工提供更少诉累、更多保障的司法服务。

2.审判管理“1234”工程:以一项研判(发改指案件研判)、两类指导(正面、反面案例指导)、三项机制(审判绩效通报机制、专项清理督办机制、权责协动共管机制)、四个考评(法官业绩评价和法官办案之星、优秀法官助理、优秀书记员评选)为核心内容的审判管理“1234”工程。

3.发改指案件:被发回重审案件、改判案件、指令再审案件。

4.一审一助一书一安保:人民法庭按照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法警(安保人员)的标准配备力量。

5.“135”工作模式:即健全一个体系、紧扣三项重点、夯实五个基础。其中,一个体系是指院领导专职负责、一部门牵头抓总、多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体系,三项重点是指提升办理破产质效、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和产权司法保护等三个法院牵头主办的重点指标,五个基础是指开展一次座谈、一次调研,进行一次新闻发布会、一次典型案例发布,开展一次专项行动,夯实营商工作基础。

6.“红黑榜”典型案例:红榜案例指具有正面示范作用的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黑榜案例指具有负面警示作用的案例。

7.诉讼费缴退“码上办”:2021年7月,湖北法院诉讼费管理系统正式上线。法院为每个案件的每一方当事人提供不同的专属缴款账户,当事人通过银行APP转账或微信、支付宝扫码缴费,并能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现场开具诉讼费专用票据,无需法院、银行两头跑。

8.绿色通道:即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优先立案、审查、保全,打通服务企业“最前一公里”。

9.分调裁审改革:案件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

10.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指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内审结的案件数占结案数的百分比,是评价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重要指标之一。

11.“1+1+1”执行团队模式:以员额法官为核心,按照1∶1∶1的比例配备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执行团队办案模式。

12.执行“3+1”核心指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合格率不低于9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三年内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

13.一案一账号:指利用大数据平台,通过法院在银行设立的主账户,为每一个新立的执行案件绑定一个虚拟子账号,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者执行扣划的款项打入相应的虚拟账号中,实现案款、账号、当事人一一对应,确保执行案款保管、发放的安全、规范和透明。

14.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对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采取统一集中审理的审判机制。

15.有保有破:对有市场前景的问题企业,优先采取司法重整、破产和解等方式,引入战略投资,依法豁免部分债务,以化解企业财务风险,实现资产重组、化危为机;对产能落后的企业及“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清算依法有序退出市场。

16.执转破:即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现被执行人企业资不抵债、达到破产界限、符合破产条件,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同意后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并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进行破产审查,以启动破产程序来化解社会矛盾、优化地区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