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杨文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23-08-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任免杨文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现提请
任命:
杨文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董松、卢有德、杨 旻、张士红、段昌柏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国艳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范苇同志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静同志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书金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