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杨文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23-08-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任免杨文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现提请

任命:

杨文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董松、卢有德、杨  旻、张士红、段昌柏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国艳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范苇同志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静同志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书金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