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23-08-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年10月27日,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昌林,副主任邓应军、罗中平、黄祥龙、姚锡发、刘勇,秘书长汪刚等3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辉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亚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书金,市监察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项一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认为,2021年市人民政府及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职责,强化主体责任,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国有企业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对两个报告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较为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状况,报告反映的问题客观实在,提出的措施切实可行。同时认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国有企业规模较小、结构不优、主业不强、效益不高,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同质化竞争较为突出、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国有金融企业发展不够,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足,服务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有待增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盘活力度不够,处置不够规范,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管理仍需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尚待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底数不清,责权利尚未明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总体水平不高等。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政治责任感。系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国有资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要将思想觉悟转化为行动自觉,谋定后动,谋定快动,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开拓进取,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系统谋划和有效推进。积极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市州国有资产管理经验,加快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进一步统筹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积极盘活各类资金、资产、资源,推动产业、金融、公共基础设施、自然资源等要素优化聚集,为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注入国资动力。

三、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相关责任部门要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扎实推进三年行动方案,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加快自然资源管理平台建设,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有效利用。加大对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水平。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要做到全覆盖,继续加大行政事业性资产盘活力度,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管理要应统尽统,积极探索公共基础设施监管方式方法,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严格规范资产处置,杜绝非法转移国有资产。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衔接。

五、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认真落实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五年规划(2022—2026),不断完善报告报表内容,扩大报告范围,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和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完整、准确反映国有资产配置、保护、利用等情况。实现与人大联网监督系统信息共享,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实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创造有利条件。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