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23-08-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荆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7日在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荆州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荆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05亿元,为年初预算①的95.3%,同比增长3.9%,可比增长11.8%。其中:地方税收收入101.9亿元,同比下降0.7%,可比增长10.0%;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7%。加上中省转移支付309.1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6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1.49亿元、调入资金50.4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9.56亿元,收入总量为604.25亿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22亿元②,完成预算的101.1%,增长13.1%。加上结转下年支出43.58亿元、上解支出32.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32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7.93亿元,支出总量为604.25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5.2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5%,下降29.7%。加上中省转移支付5.3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4.1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44.43亿元、调入资金9.28亿元,收入总量为328.3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4.5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4%,增长9.5%。加上结转下年支出29.27亿元、调出资金20.4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4.07亿元,支出总量为328.37亿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8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4%,加上中省转移支付0.1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61亿元,收入总量为11.6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2%,加上调出资金5.5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85亿元,支出总量为11.61亿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6.3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8.1%,主要是省级尚未下达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上级补助收入数据。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02.0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8%。

(二)市直预算收支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1.总收入147.49亿元,占调整预算105.3%。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5亿元,占110.3%,全部为非税收入③。

(2)转移性收入124.23亿元,占104.2%。包括中省转移支付61.93亿元、城区结算收入23.4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1.4亿元、调入资金12.9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54亿元。

(3)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31亿元,占113.7%。

2.总支出147.49亿元,占调整预算105.3%。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07亿元,占94.6%。

(2)转移性支出44.15亿元,占148.1%,包括市对县(市、区)补助15.31亿元、上解省财政支出1.8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47亿元④、一般债务转贷支出2.3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12亿元⑤。

(3)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27亿元,占72.5%。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

1.总收入107.81亿元,占调整预算86.7%。

(1)地方本级收入23.57亿元,占60.9%,主要是荆州经开区年底协议出让土地收入缴入荆州经开区国库。

(2)转移性收入21.74亿元,占94.0%。

(3)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2.5亿元,占100.0%。

2.总支出107.81亿元,占调整预算86.7%。

(1)地方本级支出60.17亿元,占65.9%。

(2)转移性支出42.59亿元,占158.6%。

(3)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05亿元,占81.4%。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总收入7.91亿元,占调整预算101.6%。

(1)地方本级收入6.34亿元,占102.1%。

(2)转移性收入1.57亿元,占100.0%。

2.总支出7.91亿元,占调整预算101.6%。

(1)地方本级支出1.69亿元,占98.8%。

(2)转移性支出6.22亿元,占102.5%。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总收入56.29亿元,占调整预算81.8%。分险种: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8.49亿元,占65.9%;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6.45亿元,占126.6%;

(3)失业保险0.89亿元,占100.9%;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87亿元,占88.7%;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0.38亿元,占98.0%;

(6)工伤保险0.21亿元,占99.5%;

3.总支出62.82亿元,占调整预算91.0%。分险种: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7.42亿元,占86.6%;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2.67亿元,占97.6%;

(3)失业保险0.75亿元,占95.2%;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59亿元,占99.4%;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0.09亿元,占98.5%;

(6)工伤保险0.3亿元,占98.8%。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当年收支赤字6.5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5.37亿元。

(三)荆州经开区预算收支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1.总收入30.98亿元,占调整预算85.4%。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5亿元,占98.4%。

(2)转移性收入11.88亿元,占70.5%。

(3)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5亿元,占100.0%。

2.总支出30.98亿元,占调整预算85.4%。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9亿元,占76.3%。

(2)转移性支出11.13亿元,占104.6%。

(3)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5亿元,占100.0%。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

1.总收入50.52亿元,占调整预算107.4%。

(1)地方本级收入34.24亿元,占118.4%。

(2)转移性收入2.16亿元,占54.1%。

(3)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4.12亿元,占100.0%。

2.总支出50.52亿元,占调整预算107.4%。

(1)地方本级支出41.71亿元,占116.0%

(2)转移性支出7.81亿元,占77.6%。

(3)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亿元,占100.0%。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总收入、总支出均为0.8亿元,占调整预算99.2%。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全市新增政府债务141.5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4.1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17.34亿元。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务61.66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1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57.5亿元。

截至2022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706.14亿元,占限额744.44亿元的94.9%。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91.57亿元,占限额89.6%;专项债务余额414.57亿元,占限额99.0%。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09.5亿元,占限额314亿元的98.6%。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1.15亿元,占限额95.7%;专项债务余额218.35亿元,占限额99.8%。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荆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待省财政结算批复后,将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五)2022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回顾过去的一年,殊为不易,极不平凡,经济波动、疫情封控、大规模减免返税,给财政运行带来的困难和挑战超过2020年。严峻形势面前,财政部门抓收入、统资源、压支出、保重点,全年财政收支基本实现平衡,经济发展有效支撑,民生事业有力保障,财政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更加凸显,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更加扎实有力。

1.全力推进财政政策落实稳住经济大盘。全面落实中央、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政策,积极投身“四大会战”,有力支持实体经济渡难关。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全年留抵退税28.01亿元,增长156.5%,极大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发挥政府稳投资压舱石作用,政府专项债券“谋早、谋深、谋实”,全年创纪录发行117.34亿元,直接拉动投资超过300亿元以上。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支出作用,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22亿元,增长13.1%;中央重点督办的惠企利民直达资金全年执行率维持在90%以上,全省排名一直靠前。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融资难融资贵,着力推进普惠金融试点,创业担保贷规模连续两年翻两番,2022年底达到45.58亿元,增幅全省第一,规模全省第二。强化工业优先意识,安排3亿元注资荆州产业基金公司,推动设立专项子基金66.78亿元,完成总投资额33.95亿元,实现招商引资87.71亿元;兑现市级技改奖补1.2亿元,推动全市工业技改投资增长41.4%,增幅全省第二。全力以赴推进“双优化”,优化财政营商环境,“政采贷”⑥创新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广,线上合同融资金额、服务中小企业数量均居全省第一;“荆直拨”⑦财政免申即享资金直达政策扩围提级,正面清单项目已达235个,年内直拨资金达3.55亿元,良好的社会效益被人民日报专题宣传推介。

2.全力统筹政府资源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全面加强收入调度,全力向上争取资金,以超常规举措应对超预期挑战,确保财政预算正常执行。正确处理好落实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的关系,及时研判走势明确收入预期,动态掌握税源变化分县施策,抓收入保安全。监利市、江陵县、公安县、松滋市、荆州经开区、沙市区、洪湖市等地加压奋进,实现年度奋斗目标,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可比增长11.8%,总量排全省第四。针对土地市场遇冷的严峻形势,财政部门靠前发力,会同土地部门科学拟定出让计划,加快出让节奏,督促收入入库,12月当月中心城区实现土地收入28亿元,提升了政府专项债发债空间,降低了政府债务风险。围绕“五个重大”全力以赴向上争资争项,全年共争取中省转移支付309.12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其中:争取留底退税、减税降费财力补助20.4亿元,有力补充县级财力;长江荆江段及洪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争取中央补助20亿元,创荆州单个项目争资金额历史之最;再次争取到往年企业养老保险缺口一次性追加补助4.89亿元,成为全省本年唯一补助的地区;首次争取省属汉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26亿元,占全省补助额的32%。

3.全力做好民生保障推动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全市税收收入短年初预算12.1个百分点的情况下,民生支出实现增长13%,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80%以上。强化基本民生支出保障,年内再度实现社会救助标准提标5%、基本养老金平均提高4.5%,困难群众救助、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失业保险、就业困难人员补助等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不断完善,基金统收统支不断强化,保障兜底能力显著增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市安排21.9亿元,有力保障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患者救治、常态化防控等各项支出。落实教育优先战略,教育支出继续保持增长,达到73.1亿元;高职教育生均经费1.2万元/人,达到中央、省考核标准;年内再次筹措1.4亿元支持长江大学“双一流”建设,并形成今后年度投入保障机制;设立高质量人才培养奖补专项,2022年首次安排500万元激励市直重点高中提升高考升学质量。落实农林水支出考核“两个高于”要求⑧,市县两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加到9.56亿元。推动加快实施全市山水项目,申报荆州水环境韧性提升与可持续发展新开行贷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全力加强管理不断提升财政服务效能。以争创全省一流财政管理为目标,构建“市县协同、全域并进”财政管理绩效争先进位工作机制,将6项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形成直达资金、政府债券、教育支出、农林水支出、科技支出按月通报机制,督促县市区加大重点领域财政投入,确保全市各项重点支出考核达标。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全面开展财经秩序整治,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落实省纪委监委和省财政厅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专项工作考评获全省第一。主动接受中央督导组、审计署、财政部监管局、省委巡视组等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在中央、省连续四轮现场督查督办核查和省委专项巡视中,直达资金使用、留抵退税等工作受到中央督导组的肯定。

二、2023年政府预算草案

(一)全市财政收支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56.8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0.4%;地方税收收入预算120.01亿元,增长17.8%;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6.5%。支出预算522.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187.34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38.5%;支出预算175.5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31.0%,主要是部分县市没有将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编入年初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5.58亿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43.5%;支出预算3.01亿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29.0%。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230.08亿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10.3%;支出预算296.06亿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2.0%。

以上是汇总各县(市、区)预算草案收支数据,各地预算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数为准。

(二)市直财政收支预算

1.市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站位全局,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精准施策,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2.2023年市直预算主要支出政策。

一是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打破增量预算编制惯性思维,调整预算资金安排顺序,经常性财力优先用于兜牢“三保”,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各项工资待遇、退休人员养老金支出足额编入预算。将已争取到的省属汉外单位机关养老保险缺口补助、企业养老保险缺口省级困难补助编入2023年预算,缓解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压力。按政策预留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待遇、事业单位单列核定绩效工资预算,确保改革方案明确后能及时兑现。

二是加大支持市场主体力度。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用好用足企业奖补、财政贴息、产业基金等政策工具。市级企业奖补专项资金总规模增加3000万元至1.94亿元,用于落实工业技改提能强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招商引资兑现奖励、创业担保财政贴息、担保机构保费补贴、菜市场达标升级等惠企政策。继续统筹3亿元注资市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市场化方式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继续统筹5000万元支持荆州高新区预制菜产业园建设,助力打造华中预制菜之都。

三是持续增加教育科技投入。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新高考”改革研究、“强基计划”提升、停招国际生经费缺口,支持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统筹土地计提教育资金等支持长江大学“双一流”建设。继续通过申报发行政府债券、争取转移支付补助、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等渠道,支持荆州大学城建设,支持打造科创大走廊,支持数字荆州建设。增加安排荆州(武汉)离岸科创中心运营管理补贴1000万元,支持兑现租金减免优惠政策。落实招硕引博等人才引进政策待遇,支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四是更加注重保障改善民生。按照只增不减原则落实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亿元。统筹安排3000万元用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预备费增加5000万元至1.5亿元,确保疫情防控政策平稳衔接,增强“保健康、防重症”财政保障能力。争取第二批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8亿元,支持全市山水工程建设。克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大幅下降短期困难,统筹相关领域专项资金保障城市管养维护刚性支出。将政务服务大厅运行、12345政务服务热线、G802高铁政府购买服务、楚文化节等新增重点民生支出纳入预算足额安排。

五是统筹资金保障重大决策。通过一般债券、土地收入等筹集10亿元,用好用足新增专项债券限额空间,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支持推进重点片区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继续安排一般债务还贷准备金2亿元,增加安排专项债务还贷准备金2亿元⑨,按照分担方案足额编制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预算,防范政务债务风险。根据收入来源情况合理编制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棚改政府购买服务费预算,坚决维护政府信用。

3.市直政府预算编制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1)总收入139.64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4.3%,主要是转移支付政策调整和山水项目落地实施两项因素。其中:

①地方本级收入14.97亿元,增长3.4%,均为非税收入。

②转移性收入116.67亿元,增长32.8%。包括:中省转移支付56.58亿元、城区结算收入26.1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2.4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25亿元、调入资金12.19亿元。

③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亿元,包括一般债券5.2亿元、再融资债券2.8亿元。

(2)总支出139.64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4.3%,其中:

①地方本级支出113.95亿元,增长17.4%。

②转移性支出16.69亿元,包括上解省财政支出1.97亿元、对县市区补助13.0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66亿元。

③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0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一倍。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

(1)总收入103.86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3.1%。其中:

①地方本级收入54.51亿元,增长7.2%。

②转移性收入17.19亿元,下降36.8%。

③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2.17亿元,为省财政厅提前下达市本级的新增专项债务限额。

(2)总支出103.86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3.1%。其中:

①地方本级支出71.27亿元,增长7.8%。

②转移性支出9.44亿元,增长66.7%。

③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3.15亿元,增长273.2%。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总收入3.52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3.8%。其中:本年收入1.73亿元,转移性收入1.79亿元。

(2)总支出3.52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3.8%。其中:本年支出0.83亿元,转移性支出2.69亿元。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总收入38.69亿元,较上年预算下降43.8%⑩。分险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6.62亿元,增长105.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14亿元,持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0.7亿元,增长81.9%;工伤保险0.23亿元,增长5.8%;

(2)总支出38.12亿元,较上年预算下降44.8%。分险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6.62亿元,增长105.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77亿元,下降7.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0.39亿元,增长313.7%;工伤保险0.34亿元,增长9.9%。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0.57亿元,滚存结余25.94亿元。

(三)荆州经开区财政收支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0.77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7.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6亿元,增长12.4%;转移性收入21.11亿元,增长2.8%。总支出40.77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7.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7亿元,增长10.5%;转移性支出11.54亿元,增长8.4%;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36亿元,下降71.2%。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5.11亿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7%。其中:本年收入34.72亿元,下降2.9%;转移性收入0.39亿元,下降89.0%。总支出35.11亿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7%。其中:本年支出17.02亿元,下降33.2%;转移性支出17.09亿元,增长33.2%;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亿元,持平。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总支出均为0.48亿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5.9%。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高质量做好2023年财政管理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全市财政部门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直接更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

(一)全面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强化税源培育,挖掘税源潜力,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完成全年税收收入预期目标。加快完成中心城区土地使用税扩围、升级、提标,增加地方税收收入,有效调控长期闲置土地。严肃非税收入征管纪律,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落实政府性基金项目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政策,将弃砂、户外广告、停车收费等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依法依规增加财政收入总体规模。落实好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各项政策,推动中心城区土地市场回暖复苏。

(二)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积极适应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财力保障。推进落实“两个清单”管理要求,加强转移支付与本级支出需求统筹,规范转移支付预算分配,逐步统一预算分配权。强化增量与存量资源统筹,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存量资金与下年预算安排紧密挂钩。全面清理财政金库、非税专户、往来资金、单位实有账户结转结余,统筹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聚焦中省预算内投资、政府债券资金、重大项目奖补等规模大、效益高的争资项目聚力攻关,推动向上争资提质增效。

(三)着力加大支出调控力度。坚持有保有压,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保证财政支出强度,适度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升直达资金拨付速度,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稳增长作用。用足用活政策工具,采取股权投资、基金投入、技改奖补、财政贴息、政采贷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突围,着力纾解企业经营困难。积极支持科技创新、乡村振兴、重大战略、教育支出、基本民生、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不断提高支出效率。

(四)提升资金效益政策效能。加强预算管理重点环节,促进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精准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加强预算项目库管理,完整反映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情况。推广实施预算指标核算,健全预算执行管理体系,完整反映预算资金流向。加强上下级财政之间、财政与行业部门之间信息互联共享,提升财政数据分中心大数据分析能力。

(五)筑牢风险防范制度机制。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止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确保财政可持续。强化财政运行监测预警,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保持财政平稳运行。压实债务单位偿债主体责任,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适度安排政府债务规模,将政府债务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健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机制,与年度预算加强衔接,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

各位代表,2023年财税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在新征程上踔厉奋发,勇毅前行,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税各项工作,为荆州奋力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注


①年初预算:2022年1月6日,市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市政府《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149.0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15.87亿元,非税收入33.2亿元。

②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496.22亿元,增长13.1%,纳入重点考核的支出实现全面增长,其中:教育支出73.1亿元、增加6.18亿元、增长9.23%;科技支出17.12亿元、增加5.12亿元、增长42.7%;社保就业支出74.52亿元、增加5.13亿元、增长7.4%;卫生健康支出57.23亿元、增加7.36亿元、增长14.8%;节能环保支出8.81亿元、增加1.62亿元、增长22.6%;农林水支出81.53亿元、增加9.71亿元、增长13.5%。

③市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全部为非税收入:按照荆政办发〔2014〕47号文件,为支持三区做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市级将税收收入下划三区征管,年终将下划收入通过结算上解到市财政,所以市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为非税收入。

④结转下年支出124735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规定,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按规定将本年未形成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124735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⑤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1157万元:根据财政部对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只减不增和两年以上资金一律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要求,除转移支付结转资金外,其余结转结余资金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⑥“政采贷”: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⑦“荆直拨”:荆州市财政局创新推出的惠企资金拨付方式,通过免申请、免资料、快兑现、资金直达企业,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切实解决惠企政策兑现慢、落地难的问题。

⑧农林水支出考核要求“两个高于”:一是农林水支出总额高年上年;二是农林水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高于上年。

⑨《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2〕8号)提出:要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政府偿债备付金制度,确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偿债备付金占本级同期政府债务余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市本级目前专项债务余额已达218.35亿元,按省政府要求偿债准备金规模应达到10.92亿元,考虑本级现有财力2023年暂按2亿元安排,以后年度逐步筹集增加规模。

⑩全市及市直2023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变动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实现中央统筹,失业保险基金2023年起实现省级统筹,由中央、省级财政编制预算,不再纳入市级预算编制。二是2023年长江大学纳入荆州市直参保,增加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规模,实施准备期及以后年度收支缺口由省级负担。

中心城区土地使用税扩围、升级、提标:同周边城市比较,荆州市土地使用税呈现“收入总量低、占地方税收比重低、城区占比低、征收范围窄”的特点,与经济发展和市政状况不相适应,影响税收公平,不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