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张法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日期:2023-08-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张法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提请:
任命:
张法忠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倩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杜为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陈时中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林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贾亚胜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