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张法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日期:2023-08-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张法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提请:

任命:

张法忠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倩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杜为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陈时中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林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贾亚胜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