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4-22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荆州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年8月24日在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荆州市财政局局长项一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荆州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根据全省财政决算批复,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如下。

(一)全市决算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决算总收入632.93亿元,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05亿元;

(2)上级补助收入328.27亿元,包括返还性收入1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80.8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4.38亿元;

(3)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9.5亿元;

(4)上年结转收入41.49亿元;

(5)调入资金57.69亿元;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93亿元。

决算总支出632.93亿元,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5.71亿元;

(2)上解省财政支出34.36亿元;

(3)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7.93亿元;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8亿元;

(5)结转下年支出62.45亿元。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决算总收入328.1亿元,其中:

(1)地方本级收入135.22亿元;

(2)转移性收入56.45亿元,包括省级补助收入5.4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2.47亿元,调入资金18.5亿元;

(3)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36.43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17.34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9.09亿元。

决算总支出328.1亿元,其中:

(1)地方本级支出253.3亿元;

(2)转移性支出50.68亿元,包括调出资金22.5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8.09亿元;

(3)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4.12亿元。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市直决算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决算总收入151.69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8.3%(以下简称预算),增加11.56亿元。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5亿元,占预算的110.3%,增加1.39亿元,主要是市直加大收入组织力度,非税收入较预算增长。

(2)转移性收入128.48亿元,占预算的107.7%,增加9.23亿元。其中:

①返还性收入2.96亿元,持平;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1.37亿元,增加10.22亿元,主要是支持市州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3.65亿元,省属汉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2.7亿元等;

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91亿元,增加1.13亿元,主要是农林水专项转移支付增加1亿元;

④城区结算收入23.28亿元,减少1.8亿元,主要是各区税收不及预期,对应减少上解市级;

⑤上年结转收入11.39亿元,持平;

⑥调入资金13.03亿元,减少0.32亿元;

⑦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54亿元,持平。

(3)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26亿元,占预算的112.9%,增加0.94亿元,主要是外债转贷增加。

决算总支出151.69亿元,占预算的108.3%,增加11.56亿元。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12亿元,占预算的94.6%,减少5.7亿元,主要是部分支出结转下年。

(2)转移性支出49.41亿元,占预算的165.8%,增加19.61亿元。其中:

①上解支出2.2亿元,增加0.09亿元;

②市下专款16.54亿元,减少0.11亿元;

③一般债务转贷支出2.36亿元,持平;

④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3亿元,增加15.39亿元;

⑤结转下年支出10.01亿元,增加4.24亿元,均为转移支付结转。

(3)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16亿元,减少2.35亿元,主要是转贷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的一般债还本列区级支出。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决算总收入107.81亿元,占预算的86.7%,减少16.55亿元。其中:

(1)地方本级收入23.57亿元,减少15.16亿元,主要是荆州经开区12亿元土地收入缴区级国库;

(2)转移性收入21.74亿元,减少1.39亿元,包括省级补助收入2.8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4.33亿元,调入资金4.54亿元;

(3)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2.5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57.5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5亿元。

决算总支出107.81亿元,占预算的86.7%,减少16.55亿元。其中:

(1)地方本级支出60.17亿元,减少31.14亿元;

(2)转移性支出42.59亿元,增加15.74亿元,包括市下专款4.65亿元、调出资金5.74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2.0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0.18亿元;

(3)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05亿元,减少1.15亿元。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决算总收入7.92亿元,占预算的101.7%,增加0.13亿元。其中:

(1)地方本级收入6.35亿元,占预算的102.1%,增加0.13亿元,其中:

①利润收入5.44亿元,增加0.05亿元;

②股利、股息收入0.8亿元,增加0.08亿元;

③其他收入0.11亿元,基本持平。

(2)转移性收入1.57亿元,与预算持平,全部为上年结转收入。

决算总支出7.92亿元,占预算的101.7%,增加0.13亿元。其中:

(1)地方本级支出1.65亿元,减少0.07亿元;

(2)转移性支出6.27亿元,增加0.2亿元,包括调出资金4.4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8亿元。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4.社保基金预算。

决算总收入77.21亿元,占预算的112.2%,增加8.39亿元。分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0.5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3.79亿元,失业保险1.01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26亿元,工伤保险0.24亿元。

决算总支出74.45亿元,占预算的107.8%,增加5.4亿元。分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9.1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2亿元,失业保险0.74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0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0.14亿元,工伤保险0.32亿元。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76亿元①,滚存结余32.42亿元②。

(三)荆州经开区决算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决算总收入30.67亿元,占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84.6%,减少5.58亿元。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5亿元,占预算的98.4%,减少0.3亿元。

(2)转移性收入11.57亿元,占预算的68.6%,减少5.28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调入减少3.9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减少0.42亿元;

(3)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5亿元,持平。

决算总支出30.67亿元,占预算的84.6%,减少5.58亿元。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9亿元,占预算的76.3%,减少5.76亿元;

(2)转移性支出10.83亿元,占预算的101.7%,增加0.18亿元;

(3)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5亿元,持平。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决算总收入49.06亿元,占预算的104.3%,增加2.02亿元。其中:

(1)地方本级收入34.24亿元,占预算的118.4%,增加5.32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增加4.6亿元;

(2)转移性收入0.7亿元,占预算的17.4%,减少3.3亿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收入及调入资金减少;

(3)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4.12亿元,持平。

决算总支出49.06亿元,占预算的104.3%,增加2.02亿元。其中:

(1)地方本级支出35.97亿元,持平;

(2)转移性支出12.09亿元,占预算的120.1%,增加2.02亿元,主要是调出资金减少3.98亿元,结转下年增加6亿元;

(3)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亿元,持平。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决算总收入、总支出均为0.81亿元,与预算持平。

(四)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

截至2022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706.92亿元,为限额744.45亿元的95%。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92.35亿元,为限额325.52亿元的89.8%;专项债务余额414.57亿元,为限额418.93亿元的99%。市本级债务余额310.3亿元,为限额314亿元的98.8%。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1.94亿元,为限额95.26亿元的96.5%;专项债务余额218.36亿元,为限额218.74亿元的99.8%。

2.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全市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41.5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4.18亿元、专项债券117.34亿元。一般债券中安排市本级4.17亿元,占17.2%,主要用于教育支出项目1.7亿、城乡社区支出项目1.42亿元、农林水支出项目1亿元、其他项目支出0.05亿元;专项债券中安排市本级57.5亿元,占49%,全部用于其他支出。

全市发行再融资政府债券33.4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4.38亿元、专项债券19.09亿元。一般债券中安排市本级2.49亿元;专项债券中安排市本级5亿元。再融资债券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3.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2年,全市共偿还到期本息62.07亿元,其中本金41.73亿元、利息20.34亿元;市本级共偿还到期本息19.01亿元,其中本金10.34亿元、利息8.67亿元。没有出现逾期未还或债务违约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市直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市直“三公”经费决算均低于预算。据统计,市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844万元,比预算数减少17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80万元,减少1498万元;公务接待费464万元,减少254万元。

二、落实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强化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积极防范风险,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策支撑,推动稳住经济大盘。精准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支持实体经济渡难关,推动全市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应退尽退、应退快退”,全年兑现留底退税28.01亿元③,有效减轻企业负担,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发挥政府债券稳投资“压舱石”作用,全年发行政府专项债券117.34亿元,有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筹措资金3亿元新增出资荆州产业基金,专项子基金规模达66.78亿元,已完成总投资额33.95亿元,实现基金招商引资87.71亿元,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显著。创业担保贷款规模连续两年翻两番,2022年底规模达到45.58亿元,极大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工业技改、“荆直拨”④、“政采贷”⑤合同融资、消费券、就业补助等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全部及时足额兑现,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强化兜底保障,推动改善民生福祉。坚持“三保”支出优先位置,不断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全市民生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照达到80.9%,连续多年稳定在80%以上。落实教育优先战略,安排17.9亿元政府债券推进大学城片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资金保障高职教育生均经费达标,筹措资金1.4亿元支持长江大学“双一流”建设,教育支出“只增不减”刚性指标全面落实。统筹政府债券资金、土地出让收入、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荆州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大学城基础设施更新等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共担机制筹措资金2.32亿元,支持荆州机场运行航线14条、航点19个,推动城市能级持续提升。落实农林水支出考核“两个高于”⑥要求,衔接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市县两级财政衔接资金达9.56亿元,在全省绩效评价中排名市州第一。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山水工程纳入国家支持范围,长江(荆州段)河湖水网EOD项目、水环境韧性提升新开行贷款申报稳步推进,四湖总干渠跨市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建立。

(三)强化财政管理,推动提升治理效能。全面加强过紧日子、财政调度、财会监督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保障。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把严把紧预算安排和支出关口,执行中硬化预算约束,加强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构建“市县协同、全域并进”财政管理争先进位工作机制,定期通报财政收支、直达资金、政府债券等情况,确保重点工作推进有力、重点支出考核达标。扎实开展全市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堵塞管理漏洞和制度短板,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主动接受中央督导组、审计署、财政部监管局、省委巡视组等各级各类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整改落实。

2022年全市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同时也存在财政紧平衡压力加大、政府债务风险上升、财政管理有待提升等问题,全市财政部门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财源建设、服务发展、财政治理各项工作,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兼顾,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全力稳经济促发展,全市财政收支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为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做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精准协同,强化财源建设。全面实施“财源建设年”行动,本级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转移支付、债券资金应争尽争、应争早争。强化财税联动,开展重点行业税源调查,加强非税收入挖潜增收,全市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上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破90亿元,创历年同期新高,增幅20.1%高于全省增幅5个百分点,各县(市、区)的财政收入均实现两位数增长。《荆州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市县共建共享实施方案》印发实施,市县财源共建实现突破,为荆州重大产业集群市县共建提供了有益案例。聚焦政策投向、中省试点、重大项目、民生领域,强化增资增项,上半年全市累计争取中央、省转移支付168.29亿元,同比增长4.4%;政府债券继续保持有力支撑,全市申报发行新增政府债券96.73亿元,规模全省第三,仅次于武汉、襄阳,有力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坚持组合施策,全力提振经济。进一步加强政策创新,增强政策精准度,加强资金引导撬动,全力稳住经济增长良好势头。财政牵头制订《荆州市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结合荆州实际全方位提升政策含金量,帮助市场主体稳预期、提信心、促发展。全市产业园区类债券发行45.39亿元、占专项债券总发行规模的58%,服务保障带动一批新能源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等产业项目落地。积极筹措资金兑现工业技改、招商引资、专项奖补政策,其中,兑现2022年中心城区工业技改奖励资金1.52亿元,金额同比增加25%、惠及企业户次同比增加33%。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流向中小微企业,“荆州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基金”⑦累计提供续贷“过桥”资金25.59亿元,全市创贷在贷余额增加至66.52亿元,政府采购融资累计额达15.45亿元,均超进度完成预期目标。

——坚持统筹兜底,强化民生保障。坚持保民生、兜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位置,加强重点民生领域支出保障。全市财政筹措资金23.5亿元,保障退休人员统筹待遇、事业单位单列核定绩效工资逐步兑现。统筹中央、省、市资金46.55亿元,落实财政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支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共济改革。争取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4.36亿元,有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争取中央就业补助专项资金2.41亿元,强化促就业创业保障能力。争取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新冠患者救治费用中省补助1.5亿元,疫情防控财力补助4.25亿元,保障各项防疫支出。市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支持各县(市、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督促加快山水项目中央财政14亿元补助资金预算执行,协调配合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争取省级配套资金,支持全市山水工程打造亮点特色示范。

——坚持效能提升,强化财政高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资金效益、政策效能、财政可持续性,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全面加强财政工作调度,将20项工作、9项重点指标纳入市对县(市、区)调度事项,提升财政各项工作效能。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政策要求,深入开展违规吃喝、“三公”经费等10类财政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加强预算执行、绩效运行监控,厘清问题、督促整改,提升财会监督管理水平。加大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评审力度,财评审减2.87亿元、综合审减率15.1%,建立第三方机构造价师备案库,“大财评”格局初步形成。全面实施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部门财务报告模块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着力打造荆州财政数据中心,持续提升财政信息化管理和数据应用水平。深入开展中心城区财政运行情况调研,加强“三保”执行及库款监控,持续清理消化存量暂付款,按期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动态监测政府债务风险指标,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2亿元⑧,完成预算156.8亿元的59.5%,增长20.1%。其中:地方税收收入65.4亿元,完成预算120.01亿元的54.5%,增长19.8%;非税收27.92亿元,完成预算36.79亿元的75.9%,增长20.8%;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1%。

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33亿元,占年初计划517.24亿元的53.4%,同比增长8.1%。其中:民生支出226.86亿元,同比增长12.4%。民生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2.1%。

(二)市直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上半年,市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6亿元,完成预算14.97亿元的73.2%,增长4%。市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22亿元,完成预算113.94亿元的55.5%,增长7%。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上半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3亿元,完成预算54.51亿元的10.5%,增长29.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75亿元,完成预算24.55亿元的19.4%,增长30.6%。今年以来,为主动防控债务风险,精准把握发行规模、投向领域,市本级专项债券向区级倾斜,重点投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市直专项债券较上年有所减少,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6亿元,完成预算71.27亿元的13.6%,下降78.6%。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上半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4亿元,完成预算1.73亿元的25.2%。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1亿元,完成预算2.15亿元的0.5%。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上半年,市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49亿元,完成预算38.69亿元的27.1%,同比减少13.99亿元,同比下降57.2%⑨,剔除省级统筹因素后,可比增长8.5%。市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61亿元,完成预算38.12亿元的33.1%,同比下降18.83亿元,下降59.9%,可比下降8.7%。

(三)荆州经开区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上半年,荆州经开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4亿元,完成预算19.66亿元的57.2%,增长22.1%。其中:税收收入10.42亿元,完成预算18.14亿元的57.5%,增长19.9%;非税收入0.82亿元,完成预算1.53亿元的53.9%,增长58.9%。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94.4%。上半年,荆州经开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3亿元,完成预算28.87亿元的31.6%,下降19.7%。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上半年,荆州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8亿元,完成预算34.72亿元的14.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5亿元,完成预算17.02亿元的67.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上半年,荆州经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发生收支。

(四)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

省财政厅预下达荆州市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835.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43.99亿元,专项债务491.45亿元;截至6月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791.9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05.51亿元,专项债务486.43亿元。

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350.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9.74亿元,专项债务250.91亿元;截至6月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26.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5.56亿元,专项债务230.63亿元。

2.新增政府债券发行和支出情况。

上半年,全市争取新增政府债券96.7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8.47亿元,专项债券78.26亿元。专项债券中,产业园区类项目发行45.39亿元、占58%。项目单位已支出34.54亿元、支出进度35.7%,其中:一般债券支出8.93亿元、支出进度48.3%;专项债券支出25.61亿元、支出进度32.7%。

上半年,市本级争取新增政府债券23.0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48亿元,专项债券18.55亿元。专项债券中,产业园区类项目发行14.5亿元、占78.2%,保障荆州市多式联运物流产业园、荆州经开区新能源新材料智慧产业园(一期、二期)、荆州经开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二期等重大项目建设。项目单位已支出11.79亿元、支出进度51.2%,其中,一般债券支出1.59亿元、支出进度35.5%,专项债券支出10.2亿元、支出进度55%。

3.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全市需偿还到期本息101.27亿元,其中本金77.09亿元、利息24.18亿元;截至6月底,已偿还到期本息46.93亿元,其中本金36.26亿元、利息10.67亿元。2024年到期债券本息102.15亿元,其中本金78.46亿元、利息23.69亿元,维持高位。

2023年,市本级需偿还到期本息42.25亿元,其中本金32.16亿元、利息10.09亿元;截至6月底,已偿还到期本息17.2亿元,其中本金12.85亿元、利息4.35亿元。2024年需偿还本息为50.01亿元,其中本金40.56亿元、利息9.45亿元。

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做好财源建设,对接落实稳经济各项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支撑。


附注


①社保基金当年结余2.76亿元,分险种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余1.3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余1.78亿元,失业保险结余0.27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赤字1.6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1.13亿元,工伤保险赤字0.08亿元。

②社保基金滚存结余32.42亿元,分险种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余8.0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赤字1.99亿元,失业保险结余1.24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余18.9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5.31亿元,工伤保险结余0.86亿元。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实现全国统筹,市直当年及滚存结余为暂收款结余,实际仍需按政策负担一般性收支缺口,具体负担金额省级尚未核定。

③留抵退税: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当购进原材料等负担的进项税额,大于销售产品等形成的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退税额。2022年,国家继续完善留抵退税制度,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将纳税人以后年度才可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予以提前返还,增加企业现金流,缓解资金回笼压力,提升企业发展信心。

④“荆直拨”:荆州市财政局创新推出的惠企资金拨付方式,通过免申请、免资料、快兑现、资金直达企业,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切实解决惠企政策兑现慢、落地难的问题。

⑤“政采贷”: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⑥农林水支出考核要求“两个高于”:一是农林水支出总额高于上年;二是农林水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高于上年。

⑦应急转贷:指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期还贷、续贷,政府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服务。

⑧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主要报告四本预算线上收支情况,不报告转移性收入(中省转移支付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等)、转移性支出(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市下专款等)。

⑨2022年社保基金预决算编制口径中,含省级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收支情况,2023年预算编制口径中不再包含相关数据,导致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同比下降幅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