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市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2023年8月24日在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22年市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2023年8月24日在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荆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俊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3年8月16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荆州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结合市审计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市直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1.69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下同)的108.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5亿元,为预算的110.3%;转移性收入128.48亿元,为预算的107.7%;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26亿元,为预算的112.9%。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51.69亿元,为预算的108.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12亿元,为预算的94.6%;转移性支出49.41亿元,为预算的165.8%;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16亿元,为预算的47.8%。
市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7.82亿元,为预算的86.7%,其中:地方本级收入23.57亿元,为预算的60.9%;转移性收入21.74亿元,为预算的94%;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2.5亿元,为预算的100%。市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07.82亿元,为预算86.7%,其中:地方本级支出60.17 亿元,为预算的65.9%;转移性支出42.59亿元,为预算的158.6%;专项债务支出5.05亿元,为预算的81.4%。
市直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7.92亿元,为预算的101.7%,其中:地方本级收入6.35亿元,为预算的 102.1%;转移性收入1.57亿元,为预算的100.1%。市直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7.92亿元,为预算的101.7 %,其中:地方本级支出1.65亿元,为预算的95.8%;转移性支出6.27亿元,为预算的103.3%。
市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77.21亿元,为预算的112.2%。市直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74.45亿元,为预算的107.8%。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76亿元,滚存结余32.42亿元。
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0.67亿元,为预算的84.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5亿元,为预算的98.4%;转移性收入11.57亿元,为预算的68.6%;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5亿元,为预算的100%。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0.67亿元,为预算的84.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9亿元,为预算的76.3%;转移性支出10.83亿元,为预算的101.7%;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5亿元,为预算的100%。
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9.06亿元,为预算的104.3%,其中:地方本级收入34.24亿元,为预算的118.4%;转移性收入0.7亿元,为预算的17.4%;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4.12亿元,为预算的100%。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9.06亿元,为预算的104.3%,其中:地方本级支出35.97亿元,为预算的100%;转移性支出12.09亿元,为预算的120.1%。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亿元,为预算的100%。
经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总支出均为0.81亿元,为预算的100%。
截止2022年底,市本级债务余额310.3亿元,为限额的98.8%。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1.94亿元,为限额的96.5%;专项债务余额218.36亿元,为限额的99.8%。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安排以及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积极落实党中央一揽子财税政策,统筹风险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全力做好“三保”基础上,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为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建功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市直财政决算,批准《关于荆州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市直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了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财政收入征收管理仍待加强;部分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进度较慢;部分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绩效管理有待加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征缴不到位和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经营绩效不优,促进产业发展不够等。对此,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审计部门按照预算法和审计法的规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对202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反映了市直财政管理、重点专项资金及政策落实、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功能区财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建议,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并在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聚财力,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强化财源建设,收入要应收尽收、应缴尽缴,转移支付资金、债券资金要应争尽争,不断做大财政蛋糕。财政支出在做好“三保”同时,统筹财政性资金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以实施省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为总抓手,推动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
二、强管理,不断提升财政效能。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实责任,严把预算编制关和执行关,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财会监督,堵住管理漏洞,补齐制度短板,更好地严肃财经纪律和维护财经秩序。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和创新,围绕资金效益、政策效能、财政可持续性等,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三、勤谋划,积极主动争资争项。要一如既往高度重视争资争项工作,将争资争项作为应对财力不足、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防范风险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分析研究,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精准对接,积极主动争资争项,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四、守底线,增强风险防控意识。要关注财政运行风险,妥善统筹调度财政收支,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严格预算约束。要关注社保穿底风险,加强部门协调,确保社保基金应收尽收,积极向上争取支持,缓解支付压力。要关注政府债务风险,统筹促发展和防风险关系,做好地方政府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和发行工作,加快资金使用拨付,以投资支撑经济大盘。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杜绝新增隐性债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