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24-04-22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对《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

工作暨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


2023年8月24日,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昌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应军、罗中平、周汉中、姚锡发,秘书长汪刚等4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刘辉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亚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书金,市监察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书金所作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在服务中心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建设检察铁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诉讼监督工作方面,以理念更新、机制创新、方式转变为抓手,推动诉讼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指出,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法律监督、完善诉讼监督协作机制、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会议审议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市检察机关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站位全局、服务大局,找准定位、精准发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不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加强跨区域协作,健全协同保护机制,大力推行生态检察模式,提升检察履职贡献度,护航荆州经济社会发展。

二、扛牢检察使命,全面深化法律监督。全市检察机关要注重系统观念,树牢“一盘棋”思想,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民事虚假诉讼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检察等重点工作,通过依法能动履职,更好地为人民司法。要加快推进数字检察战略,通过大数据更加主动地发现监督线索。要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治理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专项监督等手段,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要加大检务公开和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协作机制,凝聚诉讼监督合力。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捕诉一体、巡回检察等工作机制,不断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侦查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刑罚执行机关以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情况通报、结果反馈等方面的常态化联系机制,不断提升诉讼监督质效。二是要进一步深化捕诉一体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切实提高案件诉讼效率。三是要进一步深化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纠正执法司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刑罚执行规范化。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诉讼监督能力。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践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要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形成素质过硬、数量充足、满足检察机关长远发展需要的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组织保障。

请市人民检察院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