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刘明科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24-04-22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任免刘明科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现提请
任命:
刘明科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汪雯琪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韩张莉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何正腾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光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莉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许潜安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附:刘明科等同志简历(略)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书金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