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3年10月26日至27日,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昌林,副主任邓应军、周汉中、姚锡发、刘勇,秘书长汪刚等3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严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亚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书金,市监察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民政局局长张世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荆州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着眼推进以“老有所养、老有颐养”为目标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组织领导,不断优化设施配建,加快拓展服务供给,持续完善管理举措,有力推动了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有序发展。同时也认为,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存在短板和弱项,主要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互联网+养老”服务规模还不大,专业人才队伍紧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亟需提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养老服务发展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责任担当,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出台《关于推进荆州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荆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健全政府、社会和家庭协作机制,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覆盖城乡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深刻把握人口进入深度老龄化的市情特点,完善养老服务专项规划,促进健康养生、医疗保健、金融保险、教育培训等产业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健全与社会养老服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加大对薄弱地区、薄弱领域的投入力度,不断提升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
二、优化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养老资源配置实效
科学合理布局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点位,大力发展居家式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各层次、各类别养老服务机构错位有序发展。落实新建住宅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要求,加强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全面加强无障碍公共设施建设和适老化社区建设,拓展乡镇(街道)福利院、养老服务中心的托养功能,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重视加强农村养老和特殊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工作,推动床位资源向薄弱地区倾斜,促进各县(市、区)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基本均衡。
三、细化服务供给,尽力满足老年群体各种需求
出台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养老行业、鼓励高知名度养老企业落户荆州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基本保障充分、中端供给优质、高端发展领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通过整合提升、建章立制、加大运营经费补助、托管等方式优化社区养老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日间照料、临时托养、助餐配餐、保健等基本服务。重视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老年人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纳入养老服务“兜底线、保基本”范围。突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护理、老年服务、心理疏导等专业培训,努力打造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队伍。
四、深化创新举措,合力加强养老服务要素保障
加快县(市、区)两级养老服务智慧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推进政府资源、社会服务与老年人服务需求对接,加快推进老年助餐、上门服务、机构入住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积极打造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联通的医康养联合体,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比重,鼓励医疗机构延伸开展康复护理服务。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内容全面、运行顺畅、责任落实、监管到位的综合监管体系,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社工、心理咨询师等队伍为老年人提供相关服务。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