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司法局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第二调研组第二小组(2023年12月12日)
关于市司法局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第二调研组第二小组
(2023年12月12日)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关于2023年度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开展履职监督的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市司法局依法履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基本情况
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中平、周汉中同志的领导下对市司法局履职情况,重点突出以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为目标,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10月12日,调研组到市司法局召开动员会,周汉中同志在会上作动员讲话,副组长陈观鑫同志对履职调研的具体工作安排进行了传达。会后,调研组查阅了相关履职资料并分成两组对局机关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一一进行了座谈。10月31日,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市司法局依法履职情况。11月24日,调研组到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全过程人民民主三义街实践基地召开代表见面会,听取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对司法局履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二、履职主要情况
调研组认为,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转作风、强素质、提效能、创实绩,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不断争取新突破,取得了积极成效。
1.全面依法治市不断深化。市司法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体系。推动市县两级形成党委领导、上下贯通、部门协同的大法治工作格局。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配套建立重要法治事项审批、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6项制度。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强化督察成果运用。荆州法治绩效考核连续位居全省优秀行列。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品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2022年,荆州区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服务营商环境、沙市区建设“一体四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等五个项目成功创建省级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今年,沙市区“涉企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项目和石首市“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三项机制’有效提升涉企执法监督效能”项目成功入围试点地区。
2.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市司法局以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契机,推动提升全市依法行政水平。目前荆州市、石首市获评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松滋市“无证明城市”建设获评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出台《荆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2部市政府规章,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良法保障善治、促进发展的格局逐步形成。持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和公示,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抽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不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挂牌成立荆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实现了市县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建立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和纠错履行监督机制。推行“复议+调解”工作模式,行政复议“巾帼说法”成为全省品牌。
3.公共法律服务持续优化。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服务集约化、一体化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加大涉企法律服务力度,结合“十问十帮”“万所联万会”等,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 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点单式”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八五”普法中期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以案释法、旁听庭审、履职评议工作常态化。突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者等重点对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市已命名“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21个。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培育“法律明白人”8106人,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4.社会安全稳定进一步夯实。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做好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组织引导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及涉法涉诉信访矛盾调处化解工作。切实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推进市县、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指导各地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升级改造,稳步推进社区矫正智能化。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荆州实践,建立健全荆州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席会议制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组认为,市司法局虽然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中能动履职、奋勇争先,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建设方面。部分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入,法治宣传的实效还不足,群众法治文化供给还未完全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二)维护稳定、助力平安建设方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社会大化解的格局尚未成熟。社区矫正规范化、智慧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基层基础方面。基层司法所力量较薄弱,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和人民调解队伍在化解矛盾纠纷中作用发挥不充分。律师队伍中党员数量偏低。
四、履职建议
一要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市司法局要理直气壮担当起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作用。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统筹抓好“一规划两方案”落实落细,做好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后半篇文章。坚持党建引领行业监管,以创建司法行政“两新”党建示范点为载体,加强党对法律服务行业的全面领导和具体指导。进一步教育引导法律从业人员守底线,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二要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障。整合纪监委、审计、媒体、舆论等监督手段,形成工作合力,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处理机制、落实处理结果运用,树立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学习培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能力水平。
三要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督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提升办案质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形成以市、县“一站式”解纷平台为中枢,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为“神经末梢”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极端事件。
四要持续统筹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司法局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全面统筹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方面协调推动政府各部门共同抓好落实。发挥好督察“指挥棒”作用,扎实开展法治督察,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持续优化对企业的法律服务,多元化解涉企矛盾纠纷。通过行政复议对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行为,坚决做到“有错必纠”,有力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五要持续推进全民守法。全面落实荆州市“八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大力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方式,实施精准普法。坚持改革创新,在城市建设、地方文艺、乡村治理中融入更多法治元素,强化互联网技术与普法的融合。加强法治需求研究,以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治微电影、动漫、歌曲、短视频、喜剧等作品开展普法,提高群众接受度和喜爱度。
六要持续加强专业法治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培根铸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法治队伍,全面加强全系统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两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引导重点力量和资源向基层倾斜。探索乡镇机构改革后,统筹各方力量,推动基层司法工作落到实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