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免去韩秀士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24-04-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免去韩秀士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提请:

免去:

韩秀士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劲松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亚胜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