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2023年12月26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荆州实践
1.深入开展“代表行动”活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坚持全市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用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和人大代表家站等平台,结合本地实际和群众所思所盼选择“小切口”,探索富有荆州特色、贴近群众需求的工作做法,不断深化“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活动,并持续做好活动中代表收集意见建议的跟踪督办。
2.继续推进履职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全市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暨代表家站建设推进会要求,进一步规范代表家站的标识、组织管理、活动内容、工作制度等,探索推广“代表码上见”等线上工作方式,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进行重新编组,适时组织县市区相互交流学习,指导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县级示范站和实践基地。
3.深化拓展票决制工作。全面调研县乡票决制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探索票决制工作与代表行动、共同缔造更好融合的方法和路径,进一步优化票决制的征集初定、审议票决、监督测评等环节的工作,指导支持各地将票决制工作逐步向街道、村(居)延伸,推动票决制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提高代表工作水平,更好服务代表依法履职
4.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全国人大网络学院和全国人大培训基地的支持和指导,充分利用其优质教育资源开展线上代表培训。指导各地依托代表家站,采取多种形式,常态化组织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代表政治素养、增强依法履职本领。
5.坚持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统筹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工作,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联系对象,保证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2—4名基层人大代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参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以及视察、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实现与代表联系的常态化。
6.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在开展立法调研、专题询问、建议督办、预决算审查等工作时,积极邀请相关领域代表参加。常委会赴县市区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时,至少邀请2名在当地工作的市人大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市直专业代表小组作用,每年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常委会重点工作,选择1至2个主题组织开展活动,提出高质量建议。
7.坚持常委会会议列席代表座谈会制度。根据常委会会议议题和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在常委会会议期间适时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对有关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
8.组织开展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采取集中组织与委托组织相结合、多级代表联合与跨区域联动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在我市工作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帮助代表更好了解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更好掌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更好听取群众的呼声和意愿,提出推动荆州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9.提高代表建议工作质效。认真组织代表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会前集中视察和调研活动,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坚持“五位一体”的督办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办好一件代表建议、解决一个方面问题、促进一个领域工作”。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对承办单位进行量化评分考核,测评结果作为部门履职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
10.统筹“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代表工作,规范邀请代表参加活动。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加强对相关工作和活动的统筹协调,增强代表参加活动的计划性、规范性、实效性。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时处理参加相关活动的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向代表反馈。
11.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同各选举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代表资格变动情况,保障常委会会议依法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12.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加强与县市区人大的工作联系,适时组织部分代表家站负责人赴外地学习考察,提升代表工作整体实效,打造适应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需要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