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免余丰泳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24-05-23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免余丰泳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现提请
批准任命:
余丰泳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李淑华同志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戴克才同志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余丰泳同志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书金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