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免余丰泳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24-05-23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免余丰泳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现提请

批准任命:

余丰泳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李淑华同志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戴克才同志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余丰泳同志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书金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