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结果:三个单位均被评为满意单位

日期:2006-10-27 来源:本网
10月27日上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评议方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听取被评议单位自查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对我市公安工作、城市建设工作和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认真评议。经过与会组成人员的无记名投票测评,此次被评议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建委3个单位均被评为满意单位。

从9月11日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3个调查组,对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个被评议单位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实施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等情况,以及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工作评议期间,3个单位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各项工作都有新的提高。

测评结束后,被评议单位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他们表示,下阶段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高标准、高质量地搞好评后整改工作,使工作评议真正取得实效,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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