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公安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日期:2006-11-1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市公安局进行了工作评议。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局长雷中喜所作的自查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组长台世雄所作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公安局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和严打等专项整治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应予充分肯定。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侵财性犯罪仍在高位运行,部分群众安全感不强;少数民警群众观念淡薄,特权思想比较严重;有的基层队所和民警执法理念不正确,工作中存在重罚轻管、以罚代管的现象;一些案件办理不够规范等。会议通过表决,市公安局被评为满意单位。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公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指导思想,坚决制止重罚轻管、以罚代管等为钱办案的行为。要坚持以人为本,坚决制止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侵害公民权利的行为。要严肃办案纪律,坚决制止办人情案、关系案等损害法律尊严的行为。要增强群众观念,坚决制止对群众生、冷、硬、推等伤害群众感情行为,努力树立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警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加强严防严打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防控区域,明确防控重点,对一些治安复杂的地区、行业或某一方面犯罪突出的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努力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实行群防群治。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问题和“两抢一盗”案件频发等热点问题,不间断地开展严打等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干警队伍素质。要加强基层队所的班子建设,强化管理,增加对基层队所的投入,提升基层队所的整体水平。要坚持做好警力下沉工作,把年富力强的干警充实到基层,解决好基层警力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要突出岗位练兵,提高基层干警的办案能力。要强化对基层队所的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要坚持从优待警,建立健全民警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切实解除基层民警的后顾之忧。
四、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积极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荆州服务。要增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建设和谐荆州、平安荆州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自觉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谋划和部署公安工作。要坚持警务公开,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服务经济的绿色通道。要充分发挥“警企热线”、“三农110”、“千店联防”等防控体系的作用,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责任编辑:邓子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