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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市环境质量 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暨长江大保护 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市环境质量
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暨长江大保护
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4月28日,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汉中、杨运春、罗中平、姚锡发、汪刚,秘书长黄君等4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亚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书金,市监察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暨长江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面对严峻的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全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重点督办,压实属地、部门责任,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报告客观反映了2023年我市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所做的主要工作以及长江大保护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了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
会议同时认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还面临较大挑战;洪湖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不力、洪湖水环境质量下降和生态退化问题突出;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工作滞后;空气质量未达到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指标,PM2.5、空气优良率全省垫底;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
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把握好新时代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目标不放松,用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重点工作,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强化统筹推进、协同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法律约束力和震慑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扎实推进长江大保护。守住安全底线,助推城乡区域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着力抓好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荆州实践。
三、解决突出问题,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以抓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从严从实、动真碰硬、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排出任务书、挂出作战图、定出时间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能力和水平。要坚决打好洪湖流域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攻坚总体战,科学统筹流域规划,推动洪湖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主要措施落实到位,集中精力解决城镇生活污水直排、养殖污染严重、生态保护修复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彻底扭转洪湖水环境质量下降和生态退化局面。要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做好“襄荆荆宜”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针对五源同治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力争空气质量逐月好转。要持续开展“清渠洁岸·共同缔造”活动,以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全面打好水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战,奋力绘就碧水、畅流、洁岸、绿产的幸福水乡新画卷。
四、加强统筹谋划,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要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做到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改相结合,建立并完善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建立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监测、科技支撑以及信息化能力建设,形成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处理,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