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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 实施情况的报告
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4年4月28日在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汪卢伟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向会议报告《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实施情况。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持续加强物种多样性保护。一是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全市天然分布维管植物138科1009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2种,现存古树名木236棵。全市共有野生脊椎动物120科587种,其中,兽类36种,鸟类345种,爬行类32种,两栖类17种,鱼类157种。兽类中,有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7种;鸟类中,有国家Ⅰ级保护鸟类11种。据2023年水鸟同步调查最新统计,全市越冬水鸟达71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物种15种,水鸟种群数量94865只,较去年同期增长45%,保护生物多样性效果显著。松滋洈水国家湿地公园发现种群数量达109只有鸟中大熊猫之称的中华秋沙鸭;公安崇湖国家湿地公园更是发现数量达157只的世界极危物种青头潜鸭。出版《荆州市鸟类图鉴》,保护生物多样性效果显著。二是制定和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名录。围绕本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自然保护地开展野生动植物本底调查,重点调查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结合本底调查成果和历年补充调查,汇总形成荆州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三是建立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及其栖息地。荆州石首天鹅洲长江故道麋鹿栖息地、荆州洪湖湿地候鸟栖息地、湖北长湖湿地候鸟栖息地、公安崇湖湿地候鸟栖息地、松滋洈水湿地候鸟栖息地入选国家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对全市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实施重点保护和动态监测。
(二)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一是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围绕部门职能,坚持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以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为抓手,积极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系统治理。截至目前,依托山水项目已修复生态保护面积17972公顷;完成58.8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完成更新造林绿化6.2万亩。二是实行分级分类保护湿地。2023年公安县崇湖湿地晋升为国际重要湿地,荆州菱角湖国家湿地公园、石首三菱湖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家试点验收。目前,荆州市拥有国际重要湿地2处(湖北洪湖国际重要湿地、湖北公安崇湖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2处(石首麋鹿国家重要湿地、松滋洈水国家重要湿地),数量位居全省市州第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11个,省级乡村小微湿地4处,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湿地分级保护管理制度已基本形成,我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三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依托自然资源“一张图”信息系统,围绕自然资源管理“批、供、用、补、查、权”全流程,提升动态监测预警能力,规范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用地审查,严格项目立项前工作阶段深度参与联合选址选线,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自然资源部启用“三区三线”成果以来,我市无占用生态红线情况发生,牢牢守住了1449.85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
(三)实施生态资源保护与管理。一是加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网信等部门定期联合开展“清风行动”“保护冬季迁徙水鸟”“打击古树名木违法犯罪”等各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线上线下非法交易、滥捕、滥食、滥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2023年,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1168车次,执法人员3424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场所6340处,查办野生动物案件31件。其中刑事案件6件,共打掉犯罪团伙1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9人,没收违法所得0.68万元;罚款和罚金1.86万元。二是持续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全市2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与483公里长江干流及93公里长江故道全面实施禁捕。出台垂钓管理办法,制定有奖举报、值班值守、船只管理等常态化监管制度。在重点水域、关键节点开展市际、县际区域全覆盖巡航式执法检查,先后与宜昌、荆门、湖南岳阳等地开展联合执法巡航,与毗邻县市联合打击交叉水域涉渔违法犯罪。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长湖非法捕捞、非法垂钓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规范长湖禁捕秩序起到有效促进作用。全年开展联合行动466次,清理取缔三无船舶85艘次,清理违规网具4255顶,清理非法钓具2559个,查办涉渔违法违规案件243起,查获涉案人员260人。三是科学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近年来,我市科学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有效增加了长江流域水域的渔业资源量,对修复鱼类群落结构和提高鱼类生物多样性起到显著作用。2023年累计投放长吻鮠10.04万尾,胭脂鱼2万尾,中华鲟子二代人工种群共计18.7万尾。四是开展迁地保护。2023年4月25日,来自湖北长江天鹅洲故道的4头迁地保护长江江豚分批顺利放归进入长江干流新螺和石首江段。这是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长江江豚迁地保护种群快速发展基础上,我国首次开展迁地保护长江江豚野化放归工作。此举对促进长江江豚自然种群数量回升,推动长江江豚保护技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推进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与防控。一是组织开展全市林草湿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和防控工作,2023年9月完成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报告。三年来,全市共完成样地513个、样方4737个、样点2837个,调查发现外来入侵物种14种,其中,外来入侵物种植物10种,昆虫1种,软体动物1种、脊椎动物2种。制作标本14种类、342份,拍摄5.2万份照片和视频。二是制定《荆州市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质量控制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普查web端数据审核和现场质量核查,圆满完成全市农业和林业普查数据汇交任务,基本摸清全市外来入侵物种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程度。三是印发《关于加强福寿螺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制作福寿螺防控指导电视节目,办理市民福寿螺防控信访诉求8起,开展监利、公安福寿螺用药情况调研以及加拿大一枝黄花药效试验与铲除行动。
(五)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一是加强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舆论引导。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及《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问卷调查,依法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创新形式扩面提质,发挥媒体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以“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世界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走进学校、社区、农村、公园等场所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识、重视度及参与率,自觉依法保护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二是积极挖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2023年,全市林业总产值655.8亿元,同比增长7.5%,全市发展林下经济总面积28.55万亩,特色经济林总面积46.52万亩,木本油料总面积2.7889万亩,花卉苗木面积10万亩。打造林业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做强地理标志产品,“松滋油茶”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旺膳生态种养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鸡汤脆笋”获国际森博会优质产品奖。荆州市润景园林绿化公司、红东园林公司、枫香园林公司等9家苗木花卉企业参加2023年湖北(沙洋)花卉苗木交易会,有效提升荆州花卉苗木产业的竞争力。同时,我市植物品种选育与保护成效显著,在八岭山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引种鸢尾、美人蕉等水生植物6种4000余株,为水生植物的推广应用起到示范作用,持续全力开展林木新品种引种试验,先后在荆州区、监利市、松滋市等地建立多个实验林场及苗木产业基地。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累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5个。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机制有待完善。职能部门协同合作机制体制尚未健全完善,制约了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有序发展。
(二)技术支撑力量薄弱。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涉及面广、系统性强、专业要求高,仅靠林业科研机构与水产科研机构无法满足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技术支撑需要。
(三)相关资金缺口较大。缺少专项经费保障,中央、省补助资金难以保障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在积极争取各方资金,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方面还存在短板。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健全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市级议事机构,有序开展区域协同保护工作。共同协商解决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问题。
(二)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科研机构经费保障力度,扩大实验基地规模。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人才引进,不断增强高层次人才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拓宽争资渠道。积极申报中央、省项目资金,拓宽筹资渠道,制定财政、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和措施,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四)加大宣传推广。提升全民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以及全社会公众认知度,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浓厚氛围,为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大美荆州不断夯实生态本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