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郭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日期:2025-03-2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郭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提请:

任命:

郭莉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燕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慧敏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传益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万冀松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祖发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亚胜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