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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郭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日期:2025-03-2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郭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提请:
任命:
郭莉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燕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慧敏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传益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万冀松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祖发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亚胜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