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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任命朱文雅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25-03-2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任命朱文雅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最高检《关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之规定,现提请

任命:

朱文雅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沙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请予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书金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