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对《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荆州市第六届人大 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人民法庭建设工作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 报告》的审核意见

日期:2025-03-2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对《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荆州市第六届人大

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人民法庭建设工作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

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4年3月19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8月24日,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交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处理。

按照监督法和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近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2024年3月19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审核意见。

委员会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并对照四条具体意见进行了逐条研究,措施明确,落实有力。

委员会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荆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让司法保障更精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更强。要进一步提升审执质效,落实繁简分流、轻重分离,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内生动力,提高司法效率,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让正义看得见、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更高。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夯实人民法庭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要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法官公正司法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让正气更充盈、人民群众更信任。

委员会同意该报告,建议印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