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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对《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荆州市第六届人大 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 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 审 核 意 见

日期:2025-03-2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对《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荆州市第六届人大

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

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

审 核 意 见

(2024年3月19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8月24日,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荆州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

按照监督法和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近期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荆州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2024年3月19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审核意见。

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落实措施,方向明确,推进有力。

委员会建议,市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荆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紧盯洪湖生态环境整治开展专项检察行动。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荆州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要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不断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正确有效实施。要进一步锻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持续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严管厚爱,更加注重优化干警作风,更加注重干部人才培养,更加注重科学管理,不断激发干警内生动力。

委员会同意该报告,建议印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