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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大中型 灌区建设与管理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 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24-06-24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大中型

灌区建设与管理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

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6月24日,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昌林,副主任周汉中、杨运春、罗中平、刘勇、汪刚,秘书长黄君等4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敢、黄勇,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管理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始终将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管理作为惠民生、稳经济、促增长、保就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坚决扛牢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稳步推进全市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与建设,不断完善灌区建设运行管护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提升灌区灌溉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基本形成了以大中型灌区为骨干、大中小相结合,以蓄为主,蓄、引、提相结合的灌溉体系,为全市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的水利基础。

会议指出,我市在推进全市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管理保障粮食安全工作中仍然存在提灌能力不足、农田灌溉用水效率低下、管理权责不明等方面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应该在今后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认真予以研究解决。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与利用。要根据荆州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合理配置水资源,完善灌区水资源体系,确保农业生产的水源供应。要强化科技支撑,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加强水资源监测与调度,提高灌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益。要鼓励和支持农民用水协会、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参与灌区建设与管理,发挥其在组织农民、协调关系、提供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提升灌区建设与管理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二、进一步推进灌区项目建设和更新改造。要保障资金投入。全市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管理的资金支持,建立健全灌区建设与管理资金保障机制,加快对老旧灌区现有涵闸泵站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完善日常维护措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长期效益;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水利投融资体制,拓宽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渠道,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管理,保持资金投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减轻财政压力。要积极应对荆南四河及洪湖流域水情发生的深刻变化,向上争取资金,突出重点、分批实施、久久为功,对荆南四河沿线以及洪湖流域的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不断提升引水能力,从源头上保障灌区用水安全。要加快灌区国债项目建设步伐,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灌区建设的规范和标准,加强资金监管、质量监管,强化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的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受益、造福于民。

三、进一步理顺灌区管理体制。要不断深化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灌区管理体系,明确管理机构的权责关系,健全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灌区建设与管理的现代化进程,确保灌区高效运行。要强化跨部门协作配合,对目前大中型灌区,骨干水利设施由水利部门负责、田间地头水利设施由农业部门负责的现状,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调动乡镇、村级组织及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作用。要加强对灌区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处理,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