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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第六届人大 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日期:2025-03-2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第六届人大

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4年5月28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10月,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市人大常委会对上述报告的审议意见转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按照监督法和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5月28日,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提出了审核意见。

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处理。不断完善国资国企监管体制,统筹施策,着力支持市属国企做强做大。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程序,加强资产盘活力度。积极明确自然资源责权利划分,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防控结合,有效应对债务风险。报告对常委会审议意见逐一进行了回应,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建议将该报告印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委员会指出,市人民政府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市属国企(含金融企业)规模不大,负债率较高,竞争力不强,效益不佳,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有待提升。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尚未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登记不全、存量资产还需进一步盘活等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予以加强和改进。

委员会建议,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优做强做大市属国有企业,提升资产运营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效能。要有序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评价、确权登记、清查统计、价值核算等工作,持续夯实管理基础。要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监测和管控,妥善应对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