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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3-2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10月,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对照审议意见分解落实,明确任务时限,抓好整改提升。现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重点,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一)强化市属国企制度建设。一是加强投融资管理制度建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出台《市属企业债务融资与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属国企债务融资、资金管理;完成《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起草、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为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投融资行为,提高投融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防范投融资风险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完善市属金融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市产投集团完善投融资内控体系,促进市属金融企业投融资业务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2023年,市融资担保集团共建立健全50项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并汇集成册;市基金公司新出台的《荆州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更加注重基金招商引资和重大产业投资,注重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放大作用,注重基金创新发展、规范运行和风险防控。

(二)规范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程序,加强资产盘活力度。一是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专项整治工作。2023年,要求全市202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查率为100%,在各单位完成自查后,财政部门对其中30%的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了抽查,重点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违规、不当处置、虚假交易以及处置收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整改督促。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以查促改、以改促优,有效提升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方面的规范性和效能。二是完成全市2023年度的资产盘活工作。通过深入清理和盘点,编制“一账一表”,全面摸清全市国有资产的类别、规模、分布等情况;通过资产清查,按照“共享利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处置原则,根据资产的性质、使用现状等情况,逐项甄别低效利用、无效闲置、有盘活潜力的资产;通过对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常态化梳理分析,动态化更新可盘活资产清单,推动闲置资产的盘活,推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低效变高效、无偿变有偿,实现对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三)积极明确自然资源责权利划分,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一是加快推进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按照中、省统一部署,组建工作专班,依据国家下发的卫星遥感影像以及提取的地类变化信息,结合有关专项监测成果,严格执行技术要求,扎实开展实地调查举证,统筹质量、进度、安全三方面工作,确保国土调查成果准确性,按时保质完成我市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任务。二是有序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市资规局印发《荆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协同水利部门认真开展河湖库划界确权工作,完成市级河湖长制管理名录下的30条河流、14个湖泊、60座大中小型水库和11条灌渠的划界确权工作,共埋设界桩4392个、告示牌345块。三是提升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效能。出台《关于印发荆州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低效项目和“僵尸企业”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全面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项目和“僵尸”企业四个专项治理行动,完善亩均效益评价管理机制,将土地提质增效考核纳入全市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评价考核,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统筹施策,着力支持国企做强做优做大

(一)强化国企党建引领作用。一是认真开展主题教育。通过开办读书班、邀请专家辅导等方式推动理论学习走向深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60多次、研讨交流50多次;在读书班期间,组织党员干部集体学习140多次、集中交流研讨90场、专家讲学13次。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市国资系统拟定调研课题39个,先后开展调研59次,召开座谈会11场,访谈党员干部、职工群众230多人,真正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落实、促进发展的实际行动。三是提升党建品牌建设。打造“荆州·城市先锋”“产业振兴·产投先行”等25个党建子品牌,与“国企党员初心践行站”党建品牌共同构建了国资系统“1+N”党建品牌矩阵。

(二)强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引领。一是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经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印发《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计划(2023-2027年)》,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注重国企功能,聚焦创新发展,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实现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竞争力更强、影响力更大的发展。力争到2027年底,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突破3000亿元,全年完成营收290亿元、利润总额16亿元。二是持续深化企业重组整合。大力支持荆发集团、高发集团组建改革,提升市属企业竞争力。指导市属金融企业内部整合,市融资担保集团整合创业担保、科技担保、批量担保等业务,推进融资担保市县一体化建设,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实体经济做强做优做大。督导市产投集团整合捷盛公司、财通公司的小额过桥贷款业务,合理分配政策性过桥服务与经营性过桥业务,提高工作效能。三是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收官,在全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考核评估中被评为A等。

(三)推动国有企业治理水平提质增效。一是对标先进,全力打造国内一流企业。组织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在战略决策、组织管控、精益经营、科技创新、风险防控等方面找差距、补短板,全方位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强化核心竞争力和核心功能,加快建设一批国内一流企业。二是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市属国有企业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涉及董事会职权的战略管理、风险管理、债务管理、投资管理等制度。三是加大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市属国有企业的21家一级子公司均已按要求设立董事会,其中城发集团旗下的11家子公司全部建立董事会,并实现了外部董事占多数,进一步强化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四是建立健全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机制。制定实施《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清单》,加强对授权事项的跟踪落实和监督管理,加快形成了高效规范的经营管理机制。

(四)推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探索校企人才培养合作新模式。发挥我市教育资源优势,起草《长江大学与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战略合作协议书》。二是建立市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通过公开遴选、企业推荐等方式,荆州市成功引进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并依据管理办法对报名者进行结构分析和专业需求调研。经过严格筛选和考察,最终建立了包含74名人选的外部董事人才库。三是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按照《荆州市市属企业员工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2023年招聘专业化人才71名,其中招硕引博14人,高校毕业生36人、社会招聘20人、职业经理人1名。

三、防控结合,有效应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

(一)优化风险监测预警。一是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及时向企业下发风险提示函,加大对市属企业存在风险和问题的警示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做好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2023年共向市属国有企业下发风险提示函10份,未发生一笔债务违约。二是坚持金融风险排查常态化。2023年每季度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全面掌握风险底数,及早发现处置倾向性、苗头性风险,防止风险积聚外溢。三是制定企业债务风险化解方案。摸底统计企业债务数据,落实以“防爆雷、化存量、遏增量、优结构、降成本”为主的化债目标。2023年,已完成45.97亿元的政府债务化解工作。

(二)强化风险管控机制。一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启动市属国有企业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开展各类专项治理,制定《市属出资企业风险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和处置、产权转让、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等业务领域的关键环节,全面摸排经营管理风险点、薄弱点,坚守不发生风险底线。二是加强监督闭环管理。出台《国资监管提示函、通报、约谈工作规则》《荆州市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构建从问题提示到责任追究的四环联动综合监督链条,形成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督闭环。

(三)加强企业合规化管理。一是制定印发《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市属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强化风险防范,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二是要求市属金融企业合规经营,强化风险管控,降低代偿率。2023年,市基金公司新设立4支基金,基金规模41.95亿元,市产业基金公司认缴4.77亿元,实缴2.2亿元;建立5亿元的应急续贷资金池,为433家中小微企业办理应急续贷过桥业务54.5亿元,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2.45亿元。市融资担保集团累计为529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新增“首担贷”283笔,额度达8.72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74%;并推出“预制菜担保贷款”“家电链式担保贷款”等创新担保产品,为23家白色家电供应链企业提供9590万元融资担保服务,清收回款项目38个,收回现金16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