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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第六届人大 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 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 报告》的审核意见

日期:2025-03-2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第六届人大

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

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

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4年5月13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社会建设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10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的审议情况,形成审议意见转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按照监督法和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5月13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提出审核意见。

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站位谋发展、聚焦问题促整改、优化服务强供给,有力推动了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有序发展、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协调发展、医养与康养融合发展,审议意见得到较好落实。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建议印发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委员会建议,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推动荆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更大进展、更好成效,答好我们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必须答好的关键民生“考题”。要进一步优化服务供给,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养老服务的清单要求,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融合相结合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要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市养老服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土地、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向养老服务倾斜,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等措施,努力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要进一步发展银发经济,推进健康养生、医疗保健、金融保险、教育培训等产业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为荆州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