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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4年上半年工作暨生态环境和 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3-2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4年上半年工作暨生态环境和

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8月29日在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书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上半年工作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关于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质效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检察护企、检察护绿、检护民生、检促治理“四大行动”为抓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事情,为荆州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聚焦服务大局,强化质效建设使命担当

(一)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2716人,批准逮捕1815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4806人,决定起诉3389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9人。部署开展禁毒检察专项行动,审查逮捕毒品犯罪案件231件317人、审查起诉272件502人,打好禁毒人民战争。针对轻刑案件占比达80%以上的实际,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捕858人、不诉1095人,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开展相对不诉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协同推进轻罪治理,促进社会内生稳定。2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轻罪治理典型案例。

(二)优化营商环境。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部署开展“检察护企”行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紧盯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等重点,严格落实快速受理办理、影响风险研判、逮捕起诉备案审查等制度,减少降低企业司法成本,办理各类涉企案件1306件。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2人,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3人,保障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在省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荆州市院介绍著作权司法保护经验。沙市区院“检察护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践基地开始运营。

(三)践行检察为民。部署开展“检护民生”行动,聚焦重点人群和民生热点,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办理涉食药品安全犯罪33件56人,洪湖市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入选全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68人,依法办理缅北系列电信诈骗案。对权益受损但诉讼能力偏弱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支持提起民事诉讼24件,保障公民诉权实质平等。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对猥亵、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86人。树牢“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犯罪情节较轻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33人;犯罪严重的,依法起诉66人。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对864件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回复”,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深化检察听证,全面入驻基层综治中心,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

(四)履行反腐职责。不断完善监检衔接机制,积极参与金融、能源、基建工程等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受理各级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39件45人。根据省院交办,依法办理5件原厅局级干部受贿案,7件足球领域系列腐败案。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办理的某单位行贿造成国家特别重大损失案,被省监委、省法院和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加大检察侦查工作力度,对在诉讼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依法立案侦查9人。

(五)推动社会治理。积极争取领导与支持,市两办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部署开展“检促治理”行动,紧密结合司法办案,透过案件背后的发案原因,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提出检察建议99件,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监利市院就粮食安全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二、聚焦监督职责,筑牢质效建设业务支撑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度,监督立案63件、监督撤案366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98件。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50人、追加起诉13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件,抗诉意见全部被法院采纳。严格刑罚执行监督,完善“派驻+巡回”检察机制,统筹开展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提出检察意见160件,核查纠正脱管漏管38人,监督收监执行13人。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231件,保证涉案财产依法上缴国库、返还当事人。

(二)做实民事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88件,办结76件,对12件案件依法提请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9件。荆州区院高质效办理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帮助残疾妇女拿回逾期13年的工伤赔偿款,被最高检官微报道,当事人向检察机关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对64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强化释法说理,维护司法权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提出监督意见8件。

(三)强化行政检察监督。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从监督行政诉讼活动入手,进而审视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共办理行政裁判结果和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1件,提请抗诉或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9件。加大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力度,提出检察建议24件。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3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机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283份,防止不刑不罚、应罚未罚。

(四)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3件,多数公益受损问题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形式得到整改。对于检察建议指出问题没有整改的,则以“诉”的确认推动解决,提起诉讼3件。积极构建“益心为公”志愿者全流程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模式,组织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理案件,为解决专业问题提供支撑。

三、聚焦锻造检察铁军,夯实质效建设人才根基

(一)认真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体抓好学习研讨、纪律党课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扎实开展春季队伍集中政治轮训,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与派驻纪检组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会商工作制度。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148次,夯实检察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认真加强业务素质建设。以问题、需求为导向,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教育培训,精心打造“荆检讲堂”,邀请专家学者、资深检察官授课9次,参训3200余人次。健全完善办案、学习、研究一体化机制,大力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等活动,积极参加最高检、省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以赛代训、以赛促学,切实提升专业素能。1名干警获全国业务能手称号,5名干警在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奖,2份法律文书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律文书。

(三)认真落实从严管党治检责任。开展“抓落实、求极致、强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稳步推进政治督察、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加大填录通报力度,确保有问必录、应录尽录落到实处,引导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围绕管住权力管好队伍,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管理,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落实“荣誉退休”制度,推进文化强检、文化润检,组织开展“知检察、爱检察、兴检察”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

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以检察之力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荆州。2022年以来,共办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799件,同比上升23.68%,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3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76件。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6件,立办公益诉讼案件622件。共有8件案例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一、坚持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重。一方面,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严的基调,加大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犯罪力度。积极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针对非法捕捞和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多发问题,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133件239人、起诉非法采矿犯罪31件127人;持续加大对破坏动植物资源犯罪打击力度,起诉盗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犯罪34件74人。沙市区院联动多部门,办理一起跨9省市、涉案达85人的特大贩卖野生动物案,核实非法交易“国有三有陆生野生动物”3万余只(条),该案在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播出。另一方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特点,采取损害赔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异地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督促犯罪嫌疑人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并作为作出检察决定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检察办案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2526亩,清理固体废物30余万吨。

二、坚持强化监督与源头治理结合。切实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促进执法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做实刑事诉讼监督,对环境资源类案件监督立案、监督撤案69件。立足民事检察职能,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为因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而导致权益遭受侵害的弱势群体提供有效法律援助,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如松滋市院办理的邹某某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某公司员工驾驶重型罐式半挂车运载硫酸,因操作不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硫酸泄漏流入周边环境,造成流经的土壤、林地、农田污染,并导致邹某某一家房屋毁损、居无定所。检察机关依法支持邹某某起诉,法院判决该汽车运输公司赔偿邹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切实维护邹某某的合法权益。强化行政诉讼监督,重点围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7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件。深化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释法、检察听证、组织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加强法治宣传,助力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荆州区院检察长就一起滥伐林木案到村委会举行公开听证,让林场村民共同参与见证,将法治课上到村民家门口,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促进问题整改。荆州检察机关对近五年来办理的涉流域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发现存在监督管理履职不到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虚化等问题,以检察建议的形式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堵漏建制、完善监管,形成的调研报告被最高检采用。

三、坚持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统一。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把检察公益诉讼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确保青山绿水常在,生态与发展共赢。服务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贯彻落实《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助力大气污染防治,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5件。沙市区院针对辖区内20余家汽修经营者违规排放有害气体污染环境的情况,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规范汽修行业日常经营,推动行业源头治理、绿色发展。服务打好碧水保卫战,部署开展流域治理与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针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污染问题,量身定制“检察方案”。公安县院针对辖区内106家豆制品加工作坊违规排放污水问题,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县豆制品生产小作坊规范生产经营,助力豆制品行业转型升级。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荆州区院督促砍伐沮漳河堤防禁脚地3500余亩阻洪林,引导涉案企业实现绿色转型发展,被人民日报、学习强国等中央媒体转发报道,被省检察院列入2023年度工作报告附件案例。服务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守护耕地专项法律监督行动,共办理相关案件60件,守护粮食生产“命根子”。洪湖市院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1400余亩粮田复耕。

四、坚持内部配合与外部联动协同。强化检察一体履职机制,探索“一领域一工作指引”工作方法,实现一域突破、全域共享。江陵县院制定《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公益诉讼办案工作指引》,并向全市推广,公安县院、洪湖市院在查处高标准农田建设违法行为、汽车拆解公司违规拆解汽车造成污染方面取得突破后,也分别起草相关案件办理指引。强化跨区域协作机制,荆州市院与宜昌、荆门、恩施检察机关会签合作文件,荆州区院、公安县院、监利市院与相邻地区检察院建立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同步监督。荆州市院发现辖区内龙会桥河存在严重污染的情形,经调查系上游荆门市沙洋县纪山镇工业园企业排放污水所致,遂将该线索移送荆门,积极协助调查,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强化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石首市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多方联动推动河湖、湿地等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被评为全省幸福河湖共同缔造成绩突出单位集体。荆州区院主动争取人大支持,共建“人大+检察”治域同心圆品牌,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建立流域综合治理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并依据该机制,与人大部分专工委开展联合调研、邀请省人大代表参与办案,推动西湖水域治理问题有效解决,该案件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转载报道。

上半年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发展大局的针对性还需加强、检察办案质效仍需进一步提升、发挥检察职能助推生态环境治理的力度还需加大、队伍建设依旧任重道远等。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服从服务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下大气力推动检察机关自身改革和发展,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为荆州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更大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