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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李慧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日期:2025-03-2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李慧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提请:

任命:

李慧敏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王阳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葛筱立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殷芳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熊姣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杨志兰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许红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殷芳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葛筱立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王阳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肖力博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亚胜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