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24-10-2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10月28日,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昌林,副主任周汉中、杨运春、罗中平、刘勇,秘书长黄君等4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书金,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国资、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改革,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强化提质增效,积极引导和支持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着力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强化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有资产管理水平逐步提升。市人民政府及财政、国资部门对两个报告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较为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状况,报告反映的问题客观实在,提出的措施切实可行。

同时认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经济效益不高,债务风险较高;金融企业整体规模不大、实力不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质效有待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有待完善,资产盘活力度仍需加强,共享共用机制尚不健全;自然资源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有待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亟待加强等。

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扎实推进国有资产有效利用工作。要继续摸清家底,全面、规范、精确反映政府存量资产情况,通过大财政改革“三资”盘点,挖掘有效资产,加大“三变”力度,积极增加收入和化解债务。要科学决策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形成论证、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管理。要加强财政承受能力分析管控,从源头上杜绝政府投资项目过度超前、超规模、超标准问题,规避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不科学、不合理、不实用、不经济现象。

二、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工作。不断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持续完善董事会运行机制,落实三项制度改革,推动国有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有关政策措施,加快盘活利用企业存量土地。加强资产管理,及时办理已完工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和移交,尽快形成有效资产。防止久拖不决,形成历史遗留问题,出现问题项目,影响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切实发挥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扎实推进防范化解风险工作。加强国有企业(含金融企业)法治建设,严格合规管理,健全内控体系,持续提升依法监管依法治企能力。扎实做好企业运行监测、国有资产统计和债务风险监测和管控工作,持续加强债务风险常态化预警监测,筑牢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处理,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