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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免去郑扬菲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25-03-2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免去郑扬菲同志职务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现提请

免去:

郑扬菲同志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书金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