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
(2024年12月31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更高定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整体提升“七力”、建功“支点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荆州篇章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一、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研读《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向“支点建设”聚焦发力。
2.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全面履行常委会党组领导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市委部署要求和常委会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围绕中心大局谋划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强化支点意识,抬升发展标杆,围绕接续打好工业突围战、招商阵地战、投资立体战和干部作风、发展环境“双优化”攻坚战,整体提升战略支撑力、创新策源力、产业竞争力、开放辐射力、生态承载力、文化影响力、区域协同力,全方位谋划推进立法、监督、决定和代表等工作,推动市委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二、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4.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增强立法工作合力。健全立法论证机制,把好法规立项“入口关”,完善“双组长+立法专班”工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在确定立法选题、论证评估、组织起草、审议把关等方面的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法规起草、审核、审查、审议质量和水平。科学编制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工作任务。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质增效。
5.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提升洪湖水环境治理效果,扎实做好洪湖保护立法工作,审议和表决《荆州市洪湖保护条例(草案)》。围绕促进餐饮服务业健康发展,审议和表决《荆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围绕楚纪南故城遗址保护、城镇排水管理等开展立法调研。
6.推动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深入推进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做好《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公布、解读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新出台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和配套制度。听取和审议修订后的《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荆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条例》执法检查。
7.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做好公民、组织等提出的审查建议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法治统一。全面落实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指导。
三、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8.把握监督工作重点。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堵点问题,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加强对新型工业化、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政府公共服务等工作的监督。
9.助力经济平稳运行。听取和审议2025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推动“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跟踪监督“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听取和审议财政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和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听取和审议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推动国有资产管理质效不断提升。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强化政府债务监管,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围绕税收结构及税源建设情况、政府债务管理等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全市国债水利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
10.推动环境持续改善。听取和审议2024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暨长江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洪湖水环境治理专题视察,促进洪湖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荆州。
11.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教联体建设、旅游工作和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情况报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围绕民族宗教、非遗保护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视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半年工作情况、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市监察委员会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报告,助力更高水平法治荆州建设。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分类交办、及时转办、认真督办群众诉求,切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12.提升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改进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机制,围绕民生关切开展专题询问。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推动监督与立法、决定、代表工作贯通融合,探索开展市县协同监督,增强监督工作合力。推动监督方式协同运用,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四、依法行使好决定权和任免权
13.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锚定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问题,适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完善重大事项决定前调研、论证和意见征求制度,促进过程更加充分、更加科学。
14.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完善人大依法任免工作程序,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好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工作,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
五、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15.深化“两个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有针对性地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工作,深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16.持续推进代表行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坚持整体联动、代表共同参与,聚焦聚力支点建设,因地制宜推进代表行动。注重代表行动成果转化,推动收集的意见建议及时转化为人大立法、监督选题,促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7.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认真学习贯彻《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湖北实践的决定》,切实增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代表家站规范化建设。更好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示范引领作用,统筹推进实践站、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系点、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等协同发展,切实发挥实践站联系服务群众的平台载体作用。
18.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健全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紧扣事关全局和民生的选题,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完善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收集督办机制,注重将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与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专委会对口督办、代表工委协调督办等机制,助推建议高质量办理。
19.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推动代表站稳人民立场、依法履职尽责。持续探索线上线下代表联系群众机制,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常态化、便捷化。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代表工作,更好服务代表参加活动。
六、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20.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作用,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团结进取的政治生态。
21.加强人大制度研究宣传。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挖掘和总结全市各级人大工作中的好做法,运用短视频、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着力打造荆州人大工作品牌,提升工作影响力。讲好荆州人大故事、民主故事、代表故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22.加强作风建设。以“干部素质提升年”为抓手,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作风和干部能力建设。强化政绩观教育,树立和践行造福人民的政绩观。贯彻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精简会议和文件,持续抓好会风会纪,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实干实绩导向,努力营造担当作为、勇争一流的良好氛围。
23.加强全市各级人大整体联动。坚持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向共促、同频共振,共同发展。加强对县乡人大的工作指导,及时推广好经验,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附件:1.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附件1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024年12月30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为建功“支点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荆州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根据立法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2025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安排
(一)审议项目(2件)
1.《荆州市洪湖保护条例》。拟于2025年4月二审,6月三审,8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9月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2.《荆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拟于2025年6月重启三审,10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11月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调研项目(2件)
1.城镇排水管理。
2.楚纪南故城遗址保护。
二、工作要求
(一)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内涵,将其作为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地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法规项目起草、审议工作中涉及到的重要制度设计、重大体制调整等及时按程序向市委请示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加强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领导,法规项目起草责任单位党组织加强对法规草案起草、修改工作的研究把关。
(二)着力构建科学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总体格局,坚持立法项目“双组长”制,完善工作专班机制。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法制委及相关专委会深度参与立法的全过程,依法履行法规审议职能,法工委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市政府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课题研究、法规起草、提请审议、实施法规等方面重要职责。切实防止部门利益法律化和争权诿责现象,增强立法计划的预期性和可执行性。
(三)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立法项目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吃透上位法的精神,明确相关要求和具体规定,广泛借鉴省内外相关立法工作经验,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体验式”“沉浸式”“蹲点式”“解剖式”调研,摸清基本情况、掌握一手资料,找准问题原因,拿出务实措施,增强立法针对性、可操作性。精心起草法规草案,把上位法的规定、外地的经验、本地的做法等调查研究的成果转化为具体的法律条文,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
(四)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公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途径,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做好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研究反馈工作,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注重听取有关部门、立法顾问、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解决立法中的重要问题。完善人大代表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制度机制,用好代表履职平台征求人大代表立法意见和建议,邀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
附件2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24年12月30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5年2月24日荆州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主任会议调整)
根据监督法和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依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对2025年度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2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暨长江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联体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处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债务管理、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上述报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专题询问
围绕民生关切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开展。(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确定相关委室负责)
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组织开展《荆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条例》执法检查。安排在9—10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监督。(相关委室负责组织实施)
五、调研
(一)开展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安排在4—5月份进行。(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开展非遗保护工作情况调研。安排在4—9月份进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税收结构及税源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安排在7—9月份进行。(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开展民族工作互嵌式发展情况调研。安排在5—8月份进行。(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五)开展“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和“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调研。安排在11月份进行。(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调研工作。(相关委室负责组织实施)
六、视察
(一)开展洪湖水环境治理专项视察。安排在6月份进行。(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视察全市国债水利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安排在8月份进行。(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视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安排在8月份进行。(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视察工作。(相关委室负责组织实施)
七、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跟踪监督
以督促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为重点,加强对各项监督事项的跟踪督办,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印发后六个月内,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加强跟踪督办,督促市“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八、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2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做好公民、组织等提出的审查建议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法治统一。全面落实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指导。(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对列入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要严格遵守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强同市“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确保各项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3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2024年12月30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代表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代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2.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代表法和全省人大代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 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适时召开全市代表工作会议,让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中更好发挥作用。
二、深化拓展“两个联系”
3.深入推进代表行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坚持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以代表小组为活动基本单元,深入开展代表行动。指导代表小组深化“四个一”活动,支持代表当好“六员”,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在代表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作品牌。
4.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变动情况,调整联系对象。持续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坚持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5.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和专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更多代表全过程参与地方立法、预算审查、专题询问等常委会工作,充分听取代表意见。有序组织代表参加更多专项调研、视察、走访等活动,扩大对专委会工作的参与。优化专业代表小组的人员和运行机制,让“专业代表”发挥“特长优势”,为提高人大工作质效贡献智慧和力量。
6.密切代表同群众的联系。探索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家站载体作用,支持各地常态化开展代表回选区述职、代表接待日等活动。推广“代表+信息员”“代表码上见”等线上线下代表联系群众经验做法,让代表更好倾听群众呼声,推动解决群众困难。
7.统筹“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在办理代表建议,以及邀请代表参加本部门、本系统考察、座谈、调研等工作中,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和沟通。支持“两院”邀请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开放日”等活动。
三、提高议案建议质效
8.完善代表建议工作机制。健全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人大各专委会对口督办、承办单位依法办理、代表工委统筹协调的建议办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会前调研、建议交办、定期会商、跟踪落实、民主测评的工作机制,提高交办准确性和办理实效性。
9.提高议案建议内容质量。加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调查研究、沟通协调,组织相关单位提供资料、通报相关情况,增强代表议案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认真组织会前视察活动,支持代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坚持问题导向,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为提出高品质议案建议夯实基础。
10.推动建议办理提质增效。推动落实承办单位与代表“三沟通”和面商机制,强化代表建议办理中期督办,推进办理工作向社会公开。加强建议办理成果转化,探索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提升建议办理满意率和落实率。
四、积极推动工作创新
11.纵深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推进票决制工作与中心工作横向融合、向村居纵向延伸,将票决制理念融入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平安建设等工作中,与专题询问、代表行动等有机结合,探索形成“票决制+”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作用。
12.创新基层民主实践形式。支持各地探索“议事堂屋”“板凳夜话”“屋场会”等基层民主议事模式,拓展“代表小组123”“五微行动”“代表进e站”等代表小组特色亮点作法,为基层人大工作注入生机与活力。
五、服务保障代表履职
13.加大代表工作的统筹力度。完善主任会议研究年度代表工作计划、重点督办建议、常委会联系代表等工作机制。建立常委会统一领导,专门(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分工负责,“一府一委两院”协同支持,各级人大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凝聚代表工作整体合力。
14.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组织代表参加履职活动时,一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落实时间、经费保障等措施,共同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15.做好代表培训、宣传等工作。立足工作实际和代表履职需要,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方式,组织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典型事迹,讲好新时代人大故事、代表故事、民主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