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2006年工作总结

日期:2007-02-12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6年,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突出新农村建设这一重点,认真学习,深入调研,加强监督,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明确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们坚持把学习宣传新农村建设的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具体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人大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学习。我们组织本届农村委员会全体成员全面系统地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深刻理解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意义、主要任务、需要把握的原则,探讨了人大农村委员会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的途径。二是召开联系部门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文件精神,并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调整了工作思路,确定了工作重点。三是结合我市市情开展理论研讨。五月下旬,我们召开了全市人大农村(工)委员会新农村建设座谈会,邀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各县市区人大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农工委主任,市直农口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学习交流了新农村建设的体会和前段工作经验,研讨了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农村工作的有效措施。四是开展新农村建设理论讲座。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农(工)委负责人带头学习、带头宣讲,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农村工作的副主任孙贤坤同志认真学习,精心准备,先后在市委中心学习小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委党校、全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支部书记等会议上,以《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题进行了专题讲座。五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使中央、省、市的精神深入人心。通过学习宣传,有效地统一了全市各级人大农村(工)委工作者的思想认识,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二、加强调查研究,找准工作着力点
  为了更好地把握“三农”情况,正确引导新农村建设,一年来,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工作。一是走访了农村委联系的市直各农业部门,与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了解各部门的工作安排,征求了对2006年工作的意见。二是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农村工作的副主任孙贤坤带领我们及政府农业部门的负责同志,对全市山区型、湖区型、平原型等类型的乡镇和农场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调查,听取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反应。三是组织农村委员会成员到监利等农业大县征求了市人大代表对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从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农村急需解决的问题较多,如农村生产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不完善,农民群众增收难度大,村级债务负担重,“饮水难”、“行路难”、“看病难”的状况依然比较突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方面在调查中与当地人大、政府的领导进行了研讨,提出了建议。另一方面我们将调查情况进行综合,与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研究,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意见。同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在适当的时候听取市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情况报告。通过调查研究,为我们有的放矢、实事求是地支持和帮助政府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提供了依据,找准了工作着力点。


  三、加强督办,把工作落到实处
  一年来,我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重点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注重工作实效。一是推进植树造林,改善人居环境。在植树节期间,我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森林法》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中肯定了把加强湾子林的改造作为新农村建设、改善村容环境的重要内容,要求群众在房前屋后既种经济林,又种观赏林,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赞同,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二是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提高防汛抗灾能力。在长江进入主汛期之前,我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防洪法》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特别是对排灌站闸进行了检查,我们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府进行了通报,要求各级政府进行整改,市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确保了防汛工作有备无患。三是加强《农业法》实施情况的监督,促进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下半年,我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法》的执行情况。此前,我们就全市贯彻实施《农业法》的情况深入到监利、公安等县及相关农业部门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写出了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法》的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对我市近几年来全市贯彻《农业法》的工作给于了充分的肯定,对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局表示满意,会议对今后进一步加强《农业法》实施工作,扎实做好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根据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我们进行了跟踪督办。四是开展对《气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促进气象工作健康发展。近几年来,气象部门为我市农业经济发展特别是防汛抗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气象工作,八月份,我们组织对全市贯彻《气象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我们对各地及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气象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亟待解决的机构和场地问题与市气象局、当地人大、政府的负责同志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建议和要求,目前这些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五是对洪湖湿地保护拆围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六是注重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督办,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针对2005年农村二轮延包以后农村出现的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我们有重点地进行了调查,并及时搞好信访接待。我们先后与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农经局一起协调处理了开发区村民刘洪江因土地承包纠纷上访问题。


  四、加强配合,积极完成上级人大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
  一年来,我们先后参与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农村委员会在我市开展的《湖北省农民负担条例》等立法座谈调研活动以及对洪湖湿地保护的检查。组织农业、环保部门认真办理了省人大法规室关于《湖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根据主任会议安排,六月上旬,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贤坤带领下,开展了对我市行政执法与经济发展环境状况的调查。我们先后召开了综合执法部门和部分企业负责人座谈会,调查了市交警支队、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建委等单位的执法情况,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发放问卷调查表180多份。我们对调查的情况特别是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了欧阳德鑫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行政执法工作与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报告》,委员们反映强烈,认为政府的报告与我们调查的情况不符,主要表现在问题反映不够,原因分析不够,整改措施不够,因而报告未予通过。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集中三个月时间对我市经济环境进行了整治,使我市的经济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六月下旬,我们走访了监利县市人大代表,听取了代表们对人大、“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并将情况向人大主任会议作了报告。十一月中旬,对公安县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调查。检查中我们对该县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给予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十二月下旬,组织市直代表第五小组视察了城区放心菜工程。同时,我们还配合参与了市人大其它专委会开展的血防、旅游、城市规划等调研、检查、视察活动。我们还负责联系市人大机关新农村建设联系点的活动。


  五、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加强对组成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理论学习。凡是2006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视察以及专委会检查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我们都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特别是对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监督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了认真地学习,切实把握精神实质,提高执法监督水平。二是改进工作作风。一年来,我们用了大量的时间,深入农村及相关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为人大常委会当好参谋,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和建议。同时,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视察、检查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跟踪督办,确保人大监督工作效果。2006年9月在孝昌召开的全省人大农村工作座谈会上我市农村委以《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为题作了典型发言。三是坚持专委会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充分发挥委员们的作用。四是坚持加强与上下人大之间、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联系,形成工作合力。一年来,热情接待兄弟人大农村委人员来我市参观学习40余人次。


  2006年,我们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各专委会以及机关干部的大力支持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调查研究的深度不够,跟踪督办力度不大。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