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信访的程序化运作
日期:2014-07-28
来源:中国普法网
事实证明,人大的信访工作还是要根据人大制度本身的运作程序即程序化运作程序来展开。具体来说就是人大代表就公民来信来访所提出的问题在会外进行调查和研究,并就此咨询法律专家,或者人大召开听证会,让专家提供法律证词。政府有关官员根据法律程序介入人大会议,对特定问题作出解释,接受监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承诺解决。
笔者认为,从人大信访的程序化运作这一意义上讲,人大信访部门不是“来信一转了之”、“来访一推了之”的“传达站”,而是提供各种信息的“服务站”。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问题,人大信访部门应及时进行集中分析归纳,按法定程序提交人大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研究,纳入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评议工作的内容,或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查处,最后实施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要做到这一点,人大信访部门就要有为监督工作服务的自觉性,要主动了解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执法检查计划等,对涉及监督内容的有关信访材料及时集中整理,提供给常委会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