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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活动工作流程

日期:2015-08-31 来源:未知

一、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检查、视察、调查(简称活动),由活动内容涉及专(工)委负责组织;由联系该专(工)委工作的副秘书长负责协调,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活动内容涉及多个专(工)委的,由秘书长负责协调。

二、活动准备阶段,主办专(工)委确定活动主题、人员、时间、线路及车辆、宣传等事宜,形成工作方案,起草活动通知,报联系副秘书长和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负责对活动文件的格式把关、发送通知、传真,并通知参加活动的常委会领导和机关人员。参加活动的其他人员以及活动所到部门(单位)由主办专(工)委负责通知、联系。

三、活动实施阶段,主办专(工)委督促人员到位,协调好活动行程与时间,安排好会议并记录,做好活动期间的服务工作。

四、活动总结阶段,主办专(工)委收集材料并形成报告或简报,活动所有文字及图片资料交机关档案室归档,报告或简报按程序办理。

五、上级人大常委会来荆开展活动,参照本流程办理。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