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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

日期:2015-08-31 来源:未知

一、党支部委员会应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由支部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按有关规定审批,任期两年或三年。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支部委员会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并对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接受党员和上级党组织的批评和监督,支部委员会应认真负责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工作中做出成绩。

二、支部委员会的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三)积极支持行政领导行使规定的职权。

三、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委员要各负其责,凡属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

四、支部书记的职责

(一)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认真向党员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决定、指示,定期研究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三)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工作总结。

(四)抓好支委会成员和党员干部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

(五)全面掌握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认真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工作情况,相互配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七)积极支持和协调同级行政领导完成机关的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五、组织委员职责

(一)按照《党章》规定 ,积极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准备。

(二)了解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吸收党员的工作。

(三)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四)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转换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向党员公布党费的收缴情况。

(五)掌握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支部书记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六)积极反映干部队伍的思想及工作状况。

六、宣传委员的职责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主张,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

(二)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提出学习计划。

(三)负责搜集党员的先进模范事迹,及时总结、宣传和交流。

(四)负责政治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