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部门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日期:2014-08-07 来源:市规划局
【编者按】在今年8月底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市建设委员会主任万必勤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了关于《城市规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听取和审议了这个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为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9月7日下午,市规划局召开行政办公会,展开认真讨论,并结合本部门的职责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古城人口疏散搬迁的问题

古城人口疏散搬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该搬的没有搬,二是控制不够,三是规划方案宣传不够。针对这三个方面,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抓紧完善、公示、审议、公布、宣传《荆州古城疏散规划》。规划院之前已拿出一个方案,但还需要完善。规划院在两周内(9月20日之前)根据修改意见完善方案,第三周(9月底)送交城市规划委员会讨论,讨论方案向社会公示、并同时征求“四大家”领导意见,方案定稿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批准后,同时在“三级”网站(市、建委、规划局)、报纸等媒体公布。完善方案和报批的工作由陈远柏副局长负责,公示和征求意见的工作由李未副局长负责。

2、根据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荆州古城保护的具体规划意见,细化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如控制建设的范围(哪些地方能建,哪些地方不能建;能建的建什么,怎样建等)、允许建设的条件和申报程序(报经规划委员会审查、向社会公示等)、对疏散腾让出的地块如何安排使用等方面应该要具有可操作性。该项工作由周鑫副局长负责代表市政府起草一个文件,办公室协助提供有关资料。

3、从规划管理的角度,规划局内部要尽快制定一个比较严格的规定。“规定”内容应该强调以下方面:凡是未取得规划手续的违章建筑,一律拆(古城内违章建设不需报市局立案批准),不准罚款补办手续;危房维修改建,必须要有危房鉴定书,分局要到现场核实(做笔录、拍照片、核实确属危房);古城区两个片区每周巡查不得少于3次,如有违章建筑管理员没有及时发现的要有具体严格处理的规定。该项工作由李未副局长负责。

二、公共绿地保护问题

1、抓紧做好“四线”规划管制办法的报批工作。规划院尽快拿出修改完善后的“四线”图则,文本和图则按公示要求(送交城市规划委员会讨论,讨论方案向社会公示、并同时征求“四大家”领导意见)进行公示。该工作由李未副局长负责,10月份完成。

2、抓紧编制植物园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编制后按公示程序公示、报批。该项工作由陈远柏副局长负责。

3、议请建委督促文湖公园,中山公园,三国公园分别拿出整改方案(所有餐馆全部迁出公园,目前搬不动的,要有一个迁出期限或可行性的整改方案),将整改方案按公示要求公示,并作为建委保护公共绿地的措施。该项工作由邓迪敏局长负责向建委汇报。

三、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的问题

1、在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支持下,我市出台了城市规划案件报告制度。为了保证城市规划工作与相关部门工作的密切协调,代建委、发改委、土地、房产、监察等五家部门联合起草一个强调“一书两证”作用及工作衔接程序的规范性文件。该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在9月份完成。

2、进一步推行城市规划诚信管理制度,加强与委属相关部门的配合。该项工作由李未副局长负责。

3、尽快全面启动批后管理及案件查处自动化办公系统。该项工作由李未副局长负责,在10月份完成。

4、以文件的形式界定“影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概念和范畴。该项工作由李未副局长负责,于9月份完成。

5、再次代建委起草报告城南开发区白龙、新风两个村近几年来违章建房盛行、屡禁难止的情况,请市政府关注这一地带的问题并请以政府名义组织一次联合拆违的执法行动。报告的起草由办公室负责,有关资料和情况由荆州分局提供。于9月份内完成。

此次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还涉及到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法规宣传的问题、科学规划的问题、体制的问题等。

针对宣传问题,准备在近期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利用局本身的媒体优势(网站、简报、宣传栏)加强宣传,将简报改版扩大发放范围,网站随时更新信息。该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二是与两个区的区委,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联系,搞一次城市规划法宣传讲座。三个分局分别为责任人,在11月底以前完成。

针对科学规划的问题,将在总体规划纲要出台后,向人大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同时向社会公示(在“三级网站”和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发布)征求意见。在以后的各项规划审查阶段,均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确保各项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该项工作由陈远柏副局长负责。

针对规划管理体制的问题,中心城区规划管理权比较分散的现状已多次引起人大的关注,如何进一步理顺规划管理体制,将向市建委报告,建议由市建委向市政府专题汇报。该项工作由邓迪敏局长负责。

                        (责任编辑:官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