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8-07 来源:本网

 

2011年8月29日至30日,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张文政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幸正荣、邹崇炎、任万伦、段昌奉,秘书长万必勤等38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江汉,副市长朱惠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王本波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审计部门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依法审计,突出审计重点,提升审计质量,为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了2010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反映的问题比较客观、真实,提出的整改建议切实可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重视、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同时,要充分利用审计成果,逐步公开审计信息,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分析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二是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做好整改工作。三是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较多、且屡查屡犯的部门和单位,要实行问责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四是对涉及到县(市、区)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应责成有关县(市、区)政府督促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

三、完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建立和完善财政性投资项目管理机制,统筹安排,合理规划,做好项目前期评估、论证工作,规范招投标管理,防止重复建设。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监控,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和使用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建立和完善政府债务监管体系,加强政府债务的规范化管理,严格举债审批制度,合理控制债务规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偿债机制,减轻财政支付压力。

请市人民政府及市审计局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年底听取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 冬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