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

日期:2015-09-28 来源:未知

2015年8月27日至28日,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陈爱平、刘爱华、段昌奉、肖夕映、张钦,秘书长柳军等36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松,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肖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荆州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蒋鸿以及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周昌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审计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预算执行、财税管理、城市建设和重点投资项目等方面的审计监督,为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对预决算的审计监督

要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将审计监督贯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的全过程,创新审计方式,前移审计关口,发挥好审计预防功能;以重大投资项目、重点支出、专项资金、项目支出为重点,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加强对政府债务的跟踪审计,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快建立绩效评价体系,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审计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抓好审计问题整改

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列出问题清单,定出整改时间表,督促审计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切实采取措施,扎实进行整改。对违反财经纪律发放补贴、奖金、私设小金库等屡查屡犯的问题,要严肃问责,形成有责必担、有错必究的氛围。

三、运用好审计成果

依法公开审计结果,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找原因、堵漏洞、除隐患。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带共性的问题,要深入剖析,从体制、机制上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大跟踪检查力度,适时开展审计整改专题询问,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于今年12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