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5-12-0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8日,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刘爱华、段昌奉、肖夕映,秘书长柳军等35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徐朝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伍军受检察长汪存锋委托所作的《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检察机关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中心,强化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反贪污贿赂工作中办案业绩突出,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工作措施,有效预防贪腐犯罪。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强化宣传教育职能,通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国家公务人员拒腐防变能力,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切实做好教育、监督、打击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创新反贪工作制度,为实现不敢贪、不想贪、不能贪的局面作出应有的成绩。

二、加大查处力度,增强办案社会效果。要找准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窝串案;扎实开展严厉打击农村经济、城乡建设、金融、国企、民生等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要紧盯项目审批、贷款发放、土地出让、招标投标、房产开发、重点工程以及惠农扶贫等方面的贪腐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办案水平。要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优化检察队伍结构,不断提高专业型、技术型人才比例,调整充实反贪工作力量;要提高检察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法律至上、程序正义的司法理念,坚定反腐信心,克服畏难情绪,完善办案流程,注重公开公正,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

四、拓宽信息渠道,形成办案工作合力。检察机关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拓宽举报渠道,扩大信息来源,激发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反贪工作的热情;要进一步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和工作衔接;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和信息情报建设,形成反贪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有关激励机制,努力探索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办案工作新机制、新模式、新手段,不断增强联合办案的效率。请市人民检察院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将于明年适当时候了解掌握落实情况。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