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3年4月28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周振武为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汉平为荆州市司法局局长;
汪存锋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任命:
杨光华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陈宇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赵祖发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郭元亮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运平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沈维琼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文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朱继权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黄灿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杨志兰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伍明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张钦的荆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杨光华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赵祖发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郭元亮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运平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娟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朱继权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灿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邓胜梅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张勇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志兰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鹏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徐建祖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梁瑜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勇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霍虹、谈大明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