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法定职责促进依法治市——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09年工作

日期:2014-09-11 来源:未知

第二期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09年1月9日

履行法定职责促进依法治市——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09年工作

元月5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专委会2008年工作总结,研究部署了2009年的工作。会议认为,2008年,专委会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对口联系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傅纯海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述云参加会议,并对进一步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提出了如下意见。一、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工作大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领导的政权组织形式。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监督工作之中,自觉服从和服务于荆州的改革发展和社会事业。二、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推进依法治市。内务司法委员会作为人大负责内务司法方面工作的专门委员会,肩负着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任务。 因此,在监督工作中,必须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加强与对口部门的联系,督促对口联系部门认真开展法制宣传、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积极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狠抓责任追究,建立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的长效机制。三、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把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与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连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抓住当前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要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的接待和处理,及时做好转办、交办工作,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四、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要密切联系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实际,紧密结合自身的情况,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十七大精神统领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确保在工作中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刻苦钻研业务,坚持学习人大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